================= 书名:[全职高手]捕风 作者:水翊汐 文案: 周泽楷就像拂过我生命的一缕微风, 而我却想抓住他。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周泽楷BG文,原创女主。“蕉鹿记”系列文第一篇,后作将陆续开启。 ▲三无爽文,想到哪里写哪里,so easy!请随时准备好右上角小红叉准备自救。 △只有不断的磨练才会有优秀的作品,欢迎指正,拍砖请温柔么么哒。 ▲第一次写全职同人,不好好打游戏只想谈恋爱系列。荣耀属于虫爹,OOC属于我。 △有可能这篇文才是真·考研前封笔作,魔都好男人小周我们都想嫁!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游戏网游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泽楷,程君霓 ┃ 配角:林卿,郑希声,全职众,原创众 ┃ 其它:全职高手,周泽楷BG,蕉鹿记 ==================   ☆、时间的女儿   走出作协时,下起了悉索的雨。雨水就着严冬的寒气贴在皮肤上,冷进了骨子。我撑开伞,将脸又往围巾里埋了埋。   又是个寒冬。   作协门口的保安见是我,颇为客气地点头打了个招呼:“程老师。”我有些尬,但倒也没有拒绝这个称呼,我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我犹记得一两年前,我还得在门房间向保安报备“我是×老师那边的实习学生”才能获得作协的入场券——转眼间自己都成了老师。   时光咄咄逼人。   刚才在开着暖气的办公室里,我从我的责编那里看到了我的新书——说是我的书,其实充其量不过是收录了我的一篇文章的短篇小说集罢了。大红色喜气洋洋的封面,难看。腰封上错综复杂地塞了四五位知名作家的荐语,其实都是扯淡。我拆了一本翻开,页面泛黄,纸质有点糟糕。一共九个作家九篇小说,我排在第五个,不前不后,位置挺好。《时间的女儿》,我的标题,来自古老的谚语,跟约瑟芬·铁伊撞名,跟八月长安撞名,不知是谁给我的勇气。   “程老师也玩荣耀啊?”   正琢磨着糟糕的字体和行间距,责编突如其来的话语让我陷入了一瞬的怔忡。她指了指我双肩包上挂着的轮回队徽。灰色的子弹刺穿了世事循环,像一个隐喻。   “没玩,”我讪讪地笑,伸手晃了晃那枚队徽,在白炽灯光下,银色的子弹一晃一晃地亮着,“就看看比赛。”   责编点点头,接受了我的说法。她笑得露出了两颗兔牙:“我游戏玩不太好,但就喜欢看比赛。我也喜欢轮回,喜欢周泽楷。”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亮闪闪的。轮回之后接踵而至的就是周泽楷,我就知道。   “嗯,毕竟是S市的战队,我也喜欢轮回。”我笑着结束了这个话题。我刻意在“轮回”两个字上加重了读音。   是轮回,而不是周泽楷。   和责编闲扯了几句,我起身告辞。离开前我带走了那本被我拆封了的新书,她又硬塞给了我几本,说快过年了留着送人。我哭笑不得。   我的文章在我心里是有非常特定的读者的,又不是可以随意送给七大姑八大姨束之高阁的装饰品。   ——何况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得还这么难看。   但是我没说实话,笑着接受了她的好意。出门时我注意到她办公室的地板上放着一个硕大的纸箱,箱子里整整齐齐地拜访着几十本大红色封面的新书,够我的亲眷邻里人手一本的了。   可惜我知道,我心中那个特定的读者永远也不会看到这本书和那篇文章。   出门右转到十字路口,一家黄底粉字的“S市华光性保健”格外惹眼。再右转,穿过马路,是一条漫长的梧桐大道。踩过一地破碎的梧桐叶,便到了淮海中路繁华的商业区。   我抬起头,巴黎春天巨大的广告位上,是几位荣耀联盟人气选手代言的手表广告。最右边是苏沐橙,她戴着白色的女款手表,凝视着镜头,目光盈盈,笑容甜美;她的左边是周泽楷,手戴黑色的男款手表,眼神飘忽躲闪,并没有看着镜头。   还是老样子。   我呵出了一口热气,觉得冷,又将脖颈间的围巾向上扯了扯。正在十字路口边犹豫着是否要去地下楼层的恋暖初茶买杯奶茶暖暖手,一个转眼便瞟到了信号灯柱下一对言笑晏晏的情侣。   青年高挑挺拔,却看上去怕极了冷。他裹着比我还厚的围巾,头戴棉帽和口罩,甚至还戴着一副墨镜。他的鸭绒衫、围巾、帽子、口罩和眼镜都是黑色,全身上下唯一的一点色彩似乎只有脚下那一双运动鞋上巨大的耐克红勾。   像贼。   他身边的女孩倒是正常了许多,粉色大衣配着白色高领毛衣,底下是灰色A字裙、黑色打底裤和雪地靴,头上斜戴一顶棕色的贝雷帽。倒也不嫌冷。她挽着恋人的手,似乎自顾自地在说些什么,声音是那种典型的S市小姑娘的嗲里嗲气,笑声灿烂。   青年和女孩共举着一把靛蓝色的伞。伞面不够大,举着伞的青年刻意地将伞向女孩的方向倾斜一些,他的左肩上便被雨水洇湿了一小片。很贴心。   我原以为这只是我在冬季的一个雨天偶遇的一个小小画面,简单而温馨,足以让我在这个贫瘠荒芜的雨天露出一丝暖心的微笑。   ——我原以为。   直到女孩无意间转过头来,明亮的眼神和灿烂的笑容明晃晃地暴露在了我的眼底。   我身边流动的空气和时间陡然凝滞。   “周……泽楷?”   我脱口而出。   依偎在青年身边的漂亮女孩动作一僵,警铃大作地转过头来,用警惕而充满敌意的目光望着我。与此同时,在我们身边等候红绿灯的行人,都因为这个耳熟能详的名字而将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   我没有动作,只是望着那青年。他有一瞬的迟疑,而后,缓缓地转过了头来。我甚至能够透过那双墨镜,看见那双写满迷茫的眼睛,和那双眼睛背后十余年漫长的时光。   十年如一日。   远处的信号灯跳成了绿色。   没有人迈开脚步。   “……周泽楷,可真帅啊。”   我下意识地退后一步,脸上堆起了虚假的笑容,指了指我们头顶的大型广告。行人们顿时露出了索然寡味的神情,纷纷循着信号灯走远了。   可是灯柱下的情侣却没有动作。那漂亮的女孩像一只尾巴高翘的猫,仍然是用充满警惕的眼光凝视着我。   我记得她叫林卿。我怎么会忘呢?   我笑了,不是朝着林卿,而是朝着她身边这个精心乔装打扮的青年。   “不认识我了,大明星?”我将围巾又往下扯了扯,连脖颈都暴露在了寒风冷雨之中。这天可真冷,风吹得我脸上发烫,估计落在他们眼中又是一脸通红——我这人从小就容易脸红,大家都这么说。   他有一瞬的沉默,一瞬的迟疑,一瞬的恍然。   “……君……霓?”他微侧过头,小心翼翼地、试探一般地用疑问的语气回答道。声音隔着口罩,闷闷的,但仍听得出来,柔软而又不显女气,还是记忆深处的声音。   我的笑容变得更深一些,我甚至觉得自己悄悄地在心里舒了口气,而绝望的情绪却又不可抑制地悄然滋生弥漫了开来。   千千万万个程老师,都不及他的一个君霓。   哪怕我知道,他可能,只是忘了我的姓氏。   “程君霓。”我咧开嘴朝他笑了。   “嗯……程君霓,我记得。”   一阵冷风拂过,我冻得打了个寒噤。真佩服林卿,穿得这么少还能如此泰然自若地站在他的身边。   “我就帮侬讲这一身不行的呀,”见是熟人,林卿也稍稍放松了警惕,她皱着眉头拍了拍周泽楷的肩膀,“五分钟就被认出来了。”   我注意到他们之间对话用的是方言。很亲昵的语言。   我讪讪地笑了。   林卿错了。   我认出的根本不是乔装打扮的周泽楷,而是她。   一个被我恶毒地嫉妒了近十年的陌生人。   古老的谚语告诉我们,真相是时间的女儿。   而他不爱我这件事,时间其实早早地就告诉了我真相。   是我掩耳盗铃。 作者有话要说:  为庆祝罗马帝国分裂1623周年纪念日而开文(。   ☆、梦里花落知多少   我的初中同学录是一本B5大小的活页本,家楼下凯文文具店买的,很便宜,只要12块。粗制的封面,滥造的内页,但我却冲着封底印的那首小诗一时冲动买下了它: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活页本的第一页是我的自我介绍,初三时我的梦想是“拯救地球”。   第二页开始是同学给我的留言和寄语。位列其首的那个人是我的梦,我的花落,我的知多少。   我仍然记得,周泽楷刚进初中时的字体仍然是小学那种教科书般的方正浑圆,到了初三末尾却变得有些细瘦了。他喜欢用黑色水笔,写错了字不喜欢用修正带和修正液涂改,总是会整整齐齐地划出两道删除线。他给我的同学录上并没有写错字,因为他写的东西很少,而且都是我知道的无效信息:   姓名,周泽楷。   性别,男。   生日,2001年11月24日,不偏不倚正正好好比我大一天。   星座,射手。星座书上说射手男和射手女的相配度有80%那么高。   爱好,打游戏。我知道他荣耀打得很好。   血型,A型。中考体检的时候我偷瞄过一眼。   联系方式,家庭地址。我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   我只看背面他给我的留言,那是我唯一的关心。我甚至可以说自己是为了得到他哪怕一句的留言才给整个班级发了同学录。   “祝事事顺心,学习顺利。”   细瘦的字体,细瘦的祝福。   多少个夜晚,我曾经将数学压轴题搁置一旁,对着这一句话悉心推敲,似乎在这句祝福蕴藏着一个小小的宇宙,蕴含着他不曾转达给我的千言万语。   当然,后来,我发现,这句句子——   它还真的就是个祝福。   他给所有人的同学录写的都是这句话。   靠。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场合想起这本已经积满了灰尘的同学录和那一句稀松无常的祝福。   托他的福,我这些年事事顺心,岁岁平安,无灾无病,也无他。   林卿知道了我们是多年未见的老同学,便像居委会阿姨一般热心肠地拉着我们叙旧。我一向不擅长拒绝别人的好意。莫名其妙,我和他们俩一起站在了奶茶店的门口。恋暖初茶的价格绝对算不上亲民,但在这个周六百无聊赖的雨天,却也是人头攒动。买奶茶和取奶茶的两支队伍缠绕在一起,蜿蜒着排到了店外。   林卿先是执意让我和周泽楷等在门口,由她去排那蜿蜒的长队,周泽楷摇摇头拒绝了。一番拉扯争执,林卿最终妥协,两手插在大衣口袋里看全副武装的周泽楷排到了奶茶店队伍的末尾。商场里暖空调开得很大,周泽楷站在队尾,像一个格格不入的黑色大粽子。   “戆度。”林卿指指周泽楷,笑着骂他是傻瓜。她笑起来的样子和照片上一样好看,双眼皮很深,弯弯的眉眼像两弧新月。真可爱,连骂别人戆度都骂得那么轻盈而娇俏。难怪我比不上。   我跟着她笑,有些不知所措,很尴尬。但是我反而在心里庆幸,还好我身边是林卿,而不是周泽楷。否则,我们可能会陷于整整二十分钟的相顾无言。   “你和泽楷是初中同学对吧。你现在在哪里读大学呀?”林卿笑嘻嘻地问我。   “在F大,读历史。”   “哇。”像所有人的反应一样,她瞪大了眼睛,露出了些钦佩的神情:“学霸!”   “你呢?在哪儿读大学?”我明知故问。   她又笑了起来:“我在S外读英语。”   “在松江上课?”   “对的,本科生基本都在松江。”   “那你们见面也蛮不容易的。”我说着,瞟了一眼远处的周泽楷。队伍纹丝未动,他身后又多了几个排队的人。   林卿叹了口气,但是语调仍然是轻盈而快乐的:“不容易。我就算跟你们一样住在市中心也一样不容易。不是我难,是他难。平时训练不准带手机,一天到晚找不到人。到了赛季又满中国到处飞。好不容易等到了他休息出来约个会,又要遮遮掩掩怕被认出来。”   我挠挠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辛苦了。”   林卿耸耸肩,眼睛弯成了月牙:“没办法,不过我也忙,忙出国、忙实习,有时他有空我也没空。怎么说呢?说得好听点就是‘两个人都在为了共同的未来而各自拼搏’吧。”虽然是抱怨的语气,但她似乎乐在其中。   “你已经开始找实习了?毕业后直接工作吗?”   “是呀,不想继续读书了。”她诚实地回答道,朝我吐了吐舌头,“你呢?我猜你应该要读研的吧。”   “是的。”   “还读历史吗?”   “不,想转中文。”   “哇。”她又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为什么呀?”   我皱了皱眉头,一时没有回答。   为什么。真是个十分犀利的问题。   她大概也注意到了这不是个三言两语就可以轻易回答的问题,挠了挠头,笑着给自己打了个圆场:“我一看就知道你是很喜欢文学的人。不像我,一看书就想睡觉。”   她喜欢勃朗特三姐妹,喜欢《简·爱》胜过《呼啸山庄》和《艾格尼丝·格雷》;她也喜欢毛姆,但最喜欢的不是《月亮和六便士》或《面纱》或《刀锋》,而是《旋转木马》;她没看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但却耗了一年把《战争与和平》啃完了。她说她一读书就想睡觉,天真无辜的样子骗得过所有人,但怎么能瞒得过我。   我曾经将她留下的一切蛛丝马迹都倒背如流地记诵,她怎么瞒得过我。   我朝她微微一笑,并不言语。   周泽楷艰难地移动着臃肿的身躯,终于付款领到了号码牌。他又艰难地擦过人群挤到另一条队尾。林卿有些看不下去了,“哎哟”地叫了一声,恨铁不成钢地冲上前把他拉出了人群。我站在远处,听林卿对他说“帮侬讲了我来排的呀,侬过去帮伊讲讲闲话伐是蛮好的吗?”,她的方言比她的普通话更加轻盈糯软。   周泽楷被林卿推到了我的身边。   他伸出手,有些无措地挠了挠戴着棉帽的头。隔着墨镜镜片,我看不出他的情绪。   “你热伐,要不要去冷却一下?”我问他,手指指远处盥洗室的标识。全怪林卿,普通话一级乙等的我都被带出了方言腔。   周泽楷摇了摇头。   我点头,倒也没再勉强。   我沉默,他不语。我有些尴尬难堪,他亦然。但他有全身的武装保护着他的情绪,我却只能将这份尴尬浮于表面。   “你们怎么过来的?二号线人民广场换一号线?”我徒劳地寻着话头。   周泽楷点了点头,隔着口罩我都能想象出他的脸微微泛红了。   “你家还住在中山公园那里啊。”我笑了起来,真怀念。我记得以前为了能和他同走一段路,我每天都刻意走反路走到他的小区那里,目送他走进单元楼后,再穿过小区绕个远路到中山公园地铁站去乘地铁2号线。真是好笑又疯狂的小时候,“怎么想起来逛淮海路的?”   “她外公住院,来探望。”周泽楷回答道。   徐中心医院确实在这附近。我点点头,沉默。他甚至也不会虚伪地问一句“你呢”,而是任由话题走向了终结。   阔别多年的重逢,他没有问我这些年是否正如他所言“事事顺心,学习顺利”,他甚至都不像林卿一样客套地询问我现在身在何方,又即将身归何处。我对于他而言,始终是个不相关的闲人。   我又不是那个可以与他一起为了未来而奋斗的人。他的未来里从来都没有我。   他垂下头,似乎在自己的情绪中沉湎了一会儿。忽然,他抬起了头。   “你还看比赛?”   他突如其来的主动提问吓了我一跳。我这才想起来自己双肩包上挂着的丁零当啷作响的轮回队徽。一时间,我的情绪竟从悲愤委屈转变为了羞赧。   “看,而且我现在喜欢轮回了。”我朝他笑了,“你们每场我都看直播。”   其实我说谎了。我从来都不看直播,永远都等待结果出来后才在网上找视频回放。轮回输掉的比赛我是从来不看的,我只看他们赢。   我只想要他赢,我不愿他难过。这种话就算是写出来,也怪肉麻的。   他点点头,没有回答我。他应该有些害羞地垂下了眼睑,我知道他。   “感觉还挺奇妙的,”我垂下睫毛,朝他微笑起来,“以前的老同学变成了大明星,我啊,与有荣焉。”   与有荣焉,真是个亲热又疏离的词语。   “希望你们之后的比赛一切顺利呀,周队。”我笑着对他说道。周队,我第一次这么称呼他,还挺新奇的。   我记得我以前只叫过他全名,周泽楷,但我却在心里管他叫泽楷。我曾经希望,当事隔经年我与他重逢,我能壮着胆子学着日记里的我一般叫他一声“泽楷”,也不负这些年来的每一场沉默,每一场泪水。   然而,真正的重逢,却是几番梦醒,几番花落,连“周泽楷”都不复存在。对于我而言,他只是周队。   时光像是2号线地铁,在我们两个中间呼啸而过。      ☆、喧哗与骚动   “人是不断消失在过去的日子里的。”   我在写我某篇小说的时候,对着空白的word文档熬了半天才炼出这句话,当时觉得自己真他×的有文采。事后才发现,这句话早在100年前就被川端康成老先生写过了。不情不愿,在刊登的时候我只能给这句句子打上了个引用的脚注。   但这句句子对我而言,却依旧疼痛得真实而切肤。   周泽楷在我的记忆中,原本只是一张虚无缥缈的纸片——充其量是比起别的人更加漂亮些的纸片。在与他共行的岁月中,他一点点变得饱满而立体,有血有肉。然而如今我们分离的岁月已经远远超过了同行的年岁,那段过去的日子愈发渺远——他的身影便又慢慢地变得单薄透明,如今简直是要消失不见了。   我总是试图写一篇关于我和他的故事。作为一个半吊子的青年作家,我总希望我们能有一个惊天动地或惊心动魄的开始——最好是天雨粟,鬼夜哭,思念漫太古。然而回忆对我很残酷,我只记得我们相逢的第一天,平淡得就仿佛一杯凉白开。   2013年9月1日,我在启中三楼六(6)班的教室里第一次看见他。那正是秋老虎的天气,热得人心惶惶,电风扇在我们头顶徒劳地旋转,我却依旧汗流浃背。薄薄的衬衫贴在背上,看得出文胸的形状。我抬眼,看见一个离我两排远的高个小男生,竟然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情,一点汗也没出,牛皮。   事实就是这样,我们的初相遇没有戏剧化的天崩地裂,只有晚夏的汗臭味和头顶风扇的吱呀声响。他也没惊艳到让我一见钟情以身相许的地步——我爷爷说,长得好看的男人都不可靠的。我看过我爷爷年轻时的照片,确信这是他的亲身体会,所以我一直对此坚信不疑。   开学未满一个月,周泽楷这个名字便在年级里传得风风雨雨;在迎来第一次期中考试之前,我们班级里已经有一半的女生暗恋过他了;六年级上学期的期末考试结束后,这个暗恋的范围扩展到了整个年级。那天我领完了成绩单,正要上教学楼顶层参加管乐队的训练,便听见两个八年级的学姐在楼道里讨论:“你知不知道六年级那个叫周泽楷的男生?”   一开始我对此颇为嗤之以鼻。那时我作为班级里的学委兼数学课代表,对异性的审美标准仍然停留在小学时代:一看成绩,二看干部职位。周泽楷除了计算机以外的科目成绩都中不溜秋,也没在学校班级里担任个一官半职。落在当时骄矜的我眼中,自然只是个看不太上眼的“普通同学”。   那时我也曾有过喜欢的人,是我们教室对面七(3)班的体育委员,还是他们班的数学课代表。他姓朱,我叫他朱学长。作为分享着同一位数学老师的两个班级,我们两个课代表自然有过一番你来我往。偶尔在走廊上遇见,倒也算个点头之交。我记得他笑起来很斯文儒雅,打篮球的模样却很帅。上课的时候总是会露出异常认真专注的神情,什么难题都难不倒他——当然,后面两句话是我想象出来的。   这段单方面的恋情来得快,去得也快。那年期末考他没考好,没拿到年级前十的奖学金。我还在路过他们班门口时听见他站在讲台上举着扫把,用开玩笑的语气大声对他的同学说:“×××,我×你妈!”   我在那一瞬间就对这个人死了心。后来再遇到这个人,心中除却了我为他添加的种种光环,我才看清,他也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初中男生,不过芸芸众生中平平无奇的一个罢了。是我自说自话在心里赋予了他一个太美好的人物形象,而他承载不起我的想象。这又能怪谁?   但我对周泽楷从没抱过期望,所以,竟也从未有过失望。   他进入初中后两次大考都和他平时一样考得中不溜秋。这无损于女孩们对他的偏爱,却让他的妈妈着了急。周泽楷自己虽然是个不声不响的文静男生,但他妈妈却是个直脾气的爽气女人。周泽楷的成绩排名不如她意,她便心急火燎地在第一次家长会上向班主任要求给他换一个“风水好点”的座位,找个好同学帮忙拉拉成绩。于是第二个学期一开初,周泽楷便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不是班级里成绩最好的,但却是成绩好的人里心思最不活络的——至少是对于周泽楷的心思最不活络的。成绩最好的两个女生对周泽楷的那点小小心思连我都看得出来,何况是老奸巨猾的班主任。   原本我们教室的六排座位是各自分开、各自独立的,但恰巧第二学期的第一天,九年级的一位语文高级教师借我们班录了节作文公开课,为了讨论方便我们便把座位两排两排地拼了起来,后来倒也再没想起恢复。周泽楷从那之后便成了我的同桌。后来三年半也没再变过。   他搬到我身边的第一天,我才第一次注意到他写的字。黑色的水笔墨水饱满,他的字是那种小学老师最喜欢的方正浑圆,“周泽楷”三个字,写得端端正正,比我还工整。这倒有些出乎我意料之外,我还以为他的字会和我爷爷一样,是“漂亮男人”一贯的飘逸潇洒。   我看他从包里掏出了一本厚书塞进台板里,那本书不是我们的教材。   那种来自语文年级第一的优等生的骄矜又让我忍不住开了口,我问他:“你这是本什么书?”   这是我能记起的、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他微微一愣,然后快速垂下了眼睑,脸微微红了。他从台板里重新抽出了那本厚书,递到了我的面前。黑色的封面上“喧哗与骚动”五个白色的宋体字尤为显眼,书脊上贴着社区图书馆的标签。   是本正经书。还是我没看过的正经书。   这个发现让我忍不住在心中警铃大作,我状若无意地翻开书本看了几页,密密麻麻的字晃得我头晕。我一本正经地还给他,问:“你也看这种书呀?”   周泽楷点点头,十分腼腆地回答:“别人借的。”   我点头,倒也没对这句话中的“别人”产生什么兴趣。只是语文成绩远不如我的周泽楷居然在看我都没碰过的正经书——这个发现始终像一个阴影,一整个上午都在我的心中萦绕不去。   幸好,这个阴影也没有维持太久。在下午的作文公开课上,我们同桌交换批改作文,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战战兢兢地拿到他的作文本,在打开的一瞬间,我松了口气。   ——他写的那本书是《男生贾里》。   而我写的是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小妇人》。   那天放学后,我也跑去了学校图书馆,寻寻觅觅了半天才找到了一本上世纪90年代的《喧哗与骚动》。纸张都已经微微泛黄,翻阅起来会发出清脆的声响。   我颇费了一些力气才看完了那本书,没看懂,但有一句话却长久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仿佛我们的故事从一开始便已被这句话注定了结局——“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喧哗与骚动,但其实并无任何意义。”   周泽楷台板里每过一段时间便会换一本书,每一本都贴着社区图书馆的标签。我在他的台板里看到过我喜欢的《简·爱》、《呼啸山庄》、《艾格尼丝·格雷》,却从来没出现过类似他喜欢的《男生贾里》一样的少儿读物。这又始终使我觉得是个威胁。于是我无意中也将周泽楷当成了一个学习上的假想敌,他看什么,我便跟着看。每每发下语文试卷,我总要先偷瞄一眼看看他是不是超过了我。   我当然知道周泽楷单论语文是考不过我的,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那段时间究竟在折腾着什么,我甚至不知道在那之后的十年我都在折腾着什么。可能我与周泽楷相关的一切,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只是我的自我折腾。   坐在我前座的男生是我们班的数学第一,然而他也只是数学好,其他课业跟周泽楷一样中不溜秋——甚至还不如他。但却总爱标榜自己对文史颇有见地,总是在课间转过头来,对我和周泽楷自我介绍:“洒家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郑名希声,小名象象,取自《道德经》‘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之意,是不是超有文化的?”   我和周泽楷当然都知道他姓啥叫啥,所以每次我们都不理他。但他依旧乐此不疲。   比起和我聊语文历史,他更喜欢在言语上调戏周泽楷。在他们的交谈(或者也可以理解成郑希声单方面的自言自语)中,我知道他们自小学时便是同班同学。郑希声有时会聊起一个他们小学时代共同的好友,郑希声尊称她为“林大队长”。   一天,郑希声转过头来,忽然问周泽楷:“你还和林大队长有联系啊?”   周泽楷微微一愣,犹豫地点点头:“嗯。”   郑希声忽然笑得有些微妙,他转过脸,对我说:“学委,你管管他。”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需要一个混不相干的初中学委涉足管理,我压根就不知道那位大队长姓甚名谁。但我只记得,在提到那个名字的时候,周泽楷他虽然仍然是半垂着眼睑,但嘴角却微微地扬了起来,笑了。   我也是那一天才发现,他笑起来的样子是那么好看,甚至好看到足以让我忘记爷爷的劝告,足以让我一见钟情深陷其中,足以在我心里掀起一番喧哗与骚动。   当郑希声转过头去后,我看见,周泽楷他伸出手,从台板里摸出了那一本借来的名著,他的手指轻轻地抚过那本书封上翻起的边角,笑得更深了一些。   他是从那一天开始在我心中变得饱满起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注:S市的小学是五年制,初中是四年制,因此初中的第一年是六年级。   ☆、鸡蛋与高墙   我是以管乐特长生的身份考进启中的。在我小学时,我爸正痴迷于爵士乐,便自作主张给我在琴行报了个萨克斯班。没想到我居然也吊儿郎当地把这个兴趣班坚持了下来,在进入启中的时候,手持萨克斯八级证书的我已经可以直接进入校队作为正选参与表演了。   每周一早晨,我都要将重约四公斤的萨克斯箱包吭哧吭哧地拎上六楼管乐房放好,每天中午和放学都要去参与训练,周五放学后再将萨克斯拎回家练习。   四公斤并不算很重,但也足够体重只有它十一倍的我为之龇牙咧嘴、视之为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我最害怕的是周一的早晨,我总是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歪斜着身子满头大汗地将萨克斯扛上六楼。运气好的话还会遇到熟识的男生帮我一手,但更多的时候我却还是得自己完成这趟艰辛的路程。   遇到周泽楷的那天,无疑是幸运的一天。   周泽楷因为家离学校近,反而每天都会压着上课铃走进教室。那天也不知怎的,一大早就在门口遇见了他。我猜想这是他第一次见我拎着这么个庞然大物,忍不住讶异地扬了扬眉毛。   “哟,你今天来得真早啊。”我不管不顾地将萨克斯箱包往地上一放,朝他问了个早。   是时还没到开校门的时间,成批的学生都被堵在校门外,成群结队地聊着天。周泽楷大概跟我一样是刚到,才不至于被小姑娘里一圈外一圈地围起来。   “嗯……”面对我的问候,周泽楷还是有些害羞地垂了垂睫毛,“这是你的?”   “对,我的萨克斯。”我朝他咧嘴一笑。   他点点头,没再说话,只是低头看着我的萨克斯,若有所思的模样。   校内铃声大作,保安适时打开了校门,学生们纷纷涌入了教学楼。我正想要弯腰拎起我的箱包,却被周泽楷抢了先。   “我来吧。”周泽楷拎起箱包,站直身子,轻声对我说。   “呃,谢谢。”我是真的没想到一向寡言内向的周泽楷会主动对我伸出援手,一时间,竟进退维谷得有些尴尬。我朝他肩膀上的黑色双肩包伸出了手:“你的包也挺重的吧,我来帮你拿?”   “不用。”说话时,他已经顺着人流往前慢慢迈动脚步了。但我却还是看见了,他扬了扬嘴角,像是微微地笑了一下。   笑容不像那天提起“大队长”时那样明显,但对于我来说——   却已经足够了。   正是初春的早晨七点,一切都被笼罩在一层淡淡的薄雾之中,而一切又正在渐渐变得明亮清晰,变得色彩斑斓,变得生机盎然。   时间的女儿在那一天打了个盹,她难得做了个好梦。梦里是漫天的落花。那片片落花至今仍在我的心中喧哗与骚动。   我与周泽楷的纪年大概是从那一天清晨开始的。   在那之后,每周一早晨,周泽楷都会有意早到一些。有时他碰见了我,便会热心肠地帮我拎包。当然,偶尔他会被喜欢他的女生截住,偶尔我会到晚,所以我们也不是每次都会相遇。但是每周一早晨,遇见周泽楷却都成为了我黑色星期一的一个盼头。   小的时候我并不怎么喜欢上学的。但是,一旦在学校里有了这么一些盼头和期待——竟然连星期一也变得那样让人心情愉快。   我后来无数次地回味过那一个清晨,那是周泽楷留给我的为数不多的甜美回忆。和他同桌三年半,值得回忆与怀恋的却只有那么几个片段。我有时也会觉得,自己蛮可怜的。   我忘记自己是什么时候在聊天软件上加了周泽楷的好友的,等我想到的时候,他已经安然地待在我的好友列表里了。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头像是当时挺火的一款网游——好像叫《荣耀》里的人物形象。看装扮好像是个耍枪的。没想到周泽楷内心倒也挺狂放的啊,我忍不住笑了。   我点开他的资料卡,这才发现原来我们的生日挨得那么近——他是11月24日,我是11月25日。我们都是射手座。他比我大一些,但又没有大太多。真好。   我打开了他的空间和朋友圈,他在这些社交平台上倒是空空如也,和他本人一样沉默寡言。我兴味索然地看完了他分享的几篇荣耀的游戏攻略日志后,转而翻了翻他的相册和留言板。他的相册里倒存了十几张图,但无一不是荣耀的游戏截图。看起来他是真的挺喜欢这个游戏的。   但在留言板里我倒发现了些比较有趣的东西。不愧是周泽楷,估计从小就备受女孩子的欢迎,留言板里倒有不少用荧光字体发送的生日祝福、新年祝福、圣诞祝福、中秋祝福……我从头翻到尾,就差没清明祝福了。   周泽楷应该很早就开通了空间,最早的那一条留言可以追溯到07年,估计是被家里哪个年轻的长辈坑蒙拐骗着申请了账号和空间。第一条留言者系统显示已经年满22岁,留言内容也是充满了时代感的一句“来我们楷楷的新空间踏一脚!记得回踩哦!”   早期的空间留言板还没开通主人回复功能,即使是空间主人本人的留言却也混在了一众访客里。周泽楷很少会回复留言,但这也阻止不了喜欢他的女孩们乐此不疲地给他编辑祝福留言。   然而,我却发现,有一个人的留言,周泽楷每一条都会回复。   虽然他的回复和他平日的说话方式一样,是简单再不过的“嗯”、“谢谢”、“好”,但是即使是这短短的几个字,在一片沉寂中却也显得那样独树一帜。   这位留言者那时的昵称是“卿卿公主”……什么破名字。她给周泽楷的留言倒并没有搞那种五彩斑斓而又炫目的荧光字,内容倒是稀松平常的“泽楷生日快乐!”、“毕业了也要多联系!”之类的语句。   看得出来,应该是周泽楷的小学同学。   我皱着眉头点开了她的资料卡,她大概已经意识到了自己之前的昵称有多么羞耻,所以现在已经改成了一个英语名——Keelyn。她的居住地没有正正经经地写S市,而是强行把自己定位在了英国伦敦,这又莫名激起了我的敌意。她是双鱼座,和我们同龄,但因为跨了个年还没到生日,所以资料卡上显示的年龄比我和周泽楷都小一岁。我怀着挑战的心情点开了她的空间,竟然没有上锁。她没有买黄钻,但是却把空间的装扮改成了免费的粉色模板。她的空间和周泽楷不同,塞满了个性签名和日志。我大致扫了一眼她的日志:一半是书评,一半是日常记录。我打开了相册,里面有不少她的游客照和生活照。我随意点开了一张,是一个穿着校服正装的小女孩——明眸皓齿,长得有点像高圆圆,扎着两根长长的辫子,歪过头朝镜头天真地笑。她的一身校服可真洋气,竟颇有些民国时代教会学校的风范,完全是我们启中那种土里土气大粉大红的校服不可同日而语的。我放大了照片看她的校徽——第一女中,和我们同区的市重点中学。厉害。   在这张照片下,我第一眼便看见了周泽楷点的赞和郑希声兴冲冲的留言:“大队长不愧是大队长!”   林大队长。   是她。   我在搜索引擎里输入了周泽楷和郑希声两个人的名字,很快便跳出来一个S市××区第一小学五年级2班的名单。全班一共只有29个人,郑希声是17号,周泽楷是25号。我顺着学号和名字一点点往上看,全班只有一个姓林的学生。4号,林卿,林大队长。   我移开视线,默默地将这个女生的空间地址收进了收藏夹,准备之后慢慢地再观察。一看时间,这番好奇的窥视竟然也花去了我近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我可真有空。   周泽楷在我心中的形象又饱满了一些,但却变得更加混沌不清。林卿,这个有着甜美微笑的女孩,像是一堵平地而起的墙,高高地耸立在我们俩之间,让我的一切接近和试探都显得像一颗不自量力的鸡蛋。   而在第二天,我又有了一个更加令人沮丧的发现——那位林大队长在空间里阅读评论的书,和周泽楷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一模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我自己拎了整整三年的萨克斯箱也没人上来帮我过忙,啧。   ☆、廉价商品   林卿好不容易取到了三杯奶茶,一蹦一跳兴冲冲地给我们送了过来。周泽楷见状,慌忙上去接过了奶茶。我和林卿一样点了杯人气很高的盐烧岩芋奶盖恋茶,周泽楷倒是点了一杯脆片奶盖巧克力。然而,因为自己的一身全副武装,周泽楷只是将热气腾腾的巧克力捧在手里当个暖手宝,并不真的去喝它。   林卿开心地喝了一嘴奶盖,一脸幸福与满足地对我们说:“这家店的奶茶和巧克力都很好喝,我之前每次都会点棉花糖比利时巧克力的,君君你之后也一定要试一试!”   我愣了片刻,才意识到她的这个“君君”是在叫我。我难以抑制地露出了尴尬的表情,只是讪讪地笑笑。我的昵称其实是霓霓而不是君君,但我并不想告诉她。   她转过头扯了扯周泽楷的袖子,笑眯眯地问:“刚刚讲了些啥闲话?”   周泽楷看看我,又看看林卿。他看着林卿的时候,眼睛里泛着柔和的光。我怎么现在才看出来呢?   “刚讲到郑希声。”   周泽楷用方言回答道。郑希声的名字用S市话念出来和“郑先生”同音,我们都笑了。   “你们说到了象象啊!”提到了熟悉的名字,林卿也情绪高涨了起来,“我们前两天还在跟他视频聊天嘞!”   “我上周还见过他。”我微笑了起来。   郑希声算是这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知道我对周泽楷的感情的人之一。后来我和他考入同一所高中,作为周泽楷的朋友,他倒也给我提供了不少周泽楷的最新动向:周泽楷没读完高中就进入了荣耀青训营,周泽楷作为荣耀职业选手出道,乃至周泽楷和林卿在一起的事情都是郑希声告诉我的。高考结束后,我去了F大读历史,他去了我学校隔壁的T大当土木狗。他们的食堂好吃,我居然还能每个月厚着脸皮去T大找他蹭食堂吃,顺便再聊一聊林卿和周泽楷。上周郑希声还向我抱怨,就冲我蹭他吃蹭他喝蹭他情报这么久,我也应该感恩戴德地把他写成下一本小说的男主角。   这么一说,我似乎确实应该对他抱有感激,但我还是骂他放屁,因为我知道他也有自己的私心。   我喜欢了周泽楷有多久,他就喜欢了林卿有多久——再加个两三年。   当然,也不必认为郑希声有多么痴心一片。他在这么多年喜欢林卿的同时,倒也陆陆续续地喜欢过其他女生,也有过一两个女朋友。但跟我说起时,林卿却始终是捧在心尖上的人。有一次,我当面抨击了他这种三心二意的行为,他倒是言辞凿凿地回答我:“人的感情是可以分层搁放的好伐,侬就没喜欢过别的男人?”*   我一时语塞。好吧,也有过。但是无论是林卿还是周泽楷,却都是被我们放在心中储物柜顶端的人。所以,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一边费劲地在高中争当文理科年级第一、在大学为了GPA苦苦挣扎,一边又在真心诚意地期待着对方早日撬墙角成功。但是眼看着周泽楷和林卿感情是十年如一日的好,我和郑希声的这失恋阵线联盟估计也要维持到永远了。   上周,郑希声买了听啤酒,在T大的食堂里吃一口大众菜喝一口啤酒,模样还怪滑稽的。他突然对我说:“老程啊,侬哪能还没放弃伊啊?”   我愣了愣,伸出手往他脑袋上重重一拍:“吾册那,侬个小赤佬还没放弃嘞,凭啥要我放弃?”   郑希声嘿嘿地笑了。我最讨厌他这种嘿嘿的笑,十年前他也是这么嘿嘿地对我笑的。   十年前,确切来说是九年前,在启中四楼七(6)班的教室里,郑希声见周泽楷不在,转过头来朝我嘿嘿一笑:“学委!你是不是也喜欢周泽楷啊!”   我眼疾手快,立刻伸手往他脑袋上重重一拍。他吃痛“哎哟”地叫出了声,不满地哼哼了起来:“你们女生一个个都是暴力狂!”   “你才喜欢周泽楷,你全家都喜欢周泽楷!”我的第一反应是红着脸死不承认。   “我是喜欢周泽楷呀,我吃死伊、爱死伊、欢喜死伊了!”郑希声嬉皮笑脸地回答道。正巧周泽楷灌了水握着保温杯回来了,郑希声便一把勾住他的脖子:“楷,你说,你是不是也爱我?”   周泽楷懵了,我快吐了。   虽然我没承认,但是郑希声从那之后还是有事没事在我耳边周泽楷长,周泽楷短。我虽觉得厌烦,倒也没制止过他。很多年以后,当我终于能在他面前坦然承认自己喜欢过周泽楷时,我才问他:“侬当年哪能晓得我欢喜周泽楷的啊?”   郑希声翻了我一筐大白眼:“侬眼睛里都快温柔得滴出水来了,侬说说看,啥人看不出来?”   他这句话是用方言说的,偏偏“温柔”这两个字他刻意用了普通话。我觉得自己受到了很大的嘲讽。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情绪原来当年便已经明明白白写在了脸上。当时的我只知道敛藏。那些明明白白地将偏好和爱恨挂在嘴边、写在网上的女生,在我看来都廉价得很。我不愿意早早地就让自己显得像一个挂着“on sale”的廉价商品,我那优等生的骄矜仍迫使我在周泽楷面前保持着高傲与神秘,我就不说,我要他猜,他猜不着,他不知道。*   结果,这么多年过去,当年大大咧咧把“我喜欢周泽楷一辈子”挂在嘴边的女生如今也已经有了感情稳定的男友,可能早就把“周泽楷”三个字抛在了脑后。而我还没忘掉。   一天放学,大队辅导员老师忽然来我们班点名找周泽楷。当周泽楷一头雾水地被叫出门时,我和郑希声都以为他摊上了什么大事,忍不住为他捏了一把冷汗。当他依旧一脸懵懂地走回座位时,郑希声立刻转过头来,颇为热心地询问:“哪能了哪能了,侬犯啥错误了?”   周泽楷垂下了睫毛,有些若有所思地回答:“没有……是国旗班。”   闻言,郑希声抬起头,和我对视了一眼。   原来是周泽楷的美色已经惊动了学校大队部,大队辅导员来做周泽楷的思想工作,邀请他加入学校国旗班。周泽楷想了想,没拒绝,于是他也和我一样,有了每天放学后的训练任务。从那以后,每天五点半结束训练放学,我都能在校门口看到同样结束了训练的周泽楷。他虽然腼腆内向,但人缘却真的不差。我见几个同为国旗班的男生和郑希声一样勾肩搭背地搂着周泽楷,其中竟也有我六年级暗恋过的朱学长。   一次,朱学长见我过来,连声招呼我道:“哎哎,程君霓,你和周泽楷是不是一个班的?你知不知道,这个人很强啊,超级强啊!”   “很强?什么很强?”我上前,笑眯眯地问。   “打游戏啊!”另一个男生代替了朱学长回答我。他十分器重地拍了拍周泽楷的肩膀,告诉我,“他这人打什么游戏都超强的!”   “特别是荣耀!”   我饶有兴致地听他们讲着,周泽楷的轮廓又在我心中变得清晰了一些。   我知道他会打游戏,但从不知道他打得这么好。启中的班级是按照学生质量分成三六九等的,我们6班算个升学班,沉迷游戏的男生少,相对而言讨论的话题也少。这还是我第一次听人聊起游戏战场上的周泽楷,还挺新奇的。   “今天回去再一起打啊!”朱学长大手一挥,男生们纷纷附和。   周泽楷只是腼腆地笑笑,不说话。   我和嬉笑打闹着的男生们一起走到校门口,不同路的便分道扬镳。以往我都会在校门口左转过马路穿过龙之梦购物中心去乘地铁2号线的,但是这一天,我发现周泽楷朝右拐了,便也跟着他走了过去。   我们的学校左边是繁华的交通地段,右边则是一排居民区。若非住在附近的同学,大多数人都是左转去换地铁换公交的。所以道别之后,我才发现,同路的只有我和周泽楷两个人了。   周泽楷回过头,见我还在,露出了颇为讶异的神情:“你也这条路?”   我信誓旦旦地点点头,这才发现自己还算是个演技派:“我也住附近啊。”   他点头,也不再询问。我们一同向前走去。我意识到自己竟还从没跟他并肩而行过。他个子很高,虽然只有七年级,但也已经蹿上了一米七,比我整整高了一个头。他步子挺大,但是看得出来他为了我刻意放缓了些步子。   他不言,我不语。我觉得我是否应该和他说些什么,但是转念又想,这样的沉默倒也舒适。我们走过了一家门庭冷落的过气奶茶店“风暴茶饮”,又经过了一家罗森、一家裁缝店,周泽楷在一家菜市场前停下脚步过马路,我便也跟着他停住。   菜市场门口的水泥地湿湿的,泛着一股活鱼的腥气。以后每一次和周泽楷并肩回家,我都会闻到这股鱼腥气,以至于后来我妈在家里煮鱼腥草时,我第一反应想到的还是周泽楷。   我们穿过了马路,走进一个颇为高档的小区。还未走几步,便已经到了周泽楷家的单元楼下。周泽楷回过头对我说:“我到了。”见我没往前的动作,又有些疑惑:“你家也住这里?”   “是啊,我爷爷家也在这儿,在里面。”我随手给他指了个方向。我知道他也没认真看,很轻易地就接受了。他点点头:“那……再见。”   “嗯,明天见。”   他朝我挥挥手便转身离开。我假意要走,却一直等到他的背影消失在单元楼里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他一直没回头。   告别周泽楷后,我在这小区里像个蒙头苍蝇一般撞了半天,竟还真被我撞出一条羊肠小径,从小径穿过便是我平日回家的道路。我兴冲冲地从小路里冲出来,却和刚刚才道过别的一群国旗班男生撞了个正着。那群手里拿着全家关东煮吵吵嚷嚷的男生见是我,都怔忡在了原地。   “程君霓,你怎么是从这儿出来的?”倒是朱学长率先回过神来,怔怔地问。   “不可以吗?”我歪过头,反问他。虽然有些狼狈,但我知道那一刻我笑得很灿烂。   多廉价啊。但是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   还是年纪小的时候好,连欢欢喜喜都可以这么廉价。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人的感情可以分层搁放的说法来自八月长安《时间的女儿》。 2.S市方言里on sale(昂三)指的就是很掉价、很不上道。 都写到这个份上了,恋暖初茶是不是该给我点广告费了?   ☆、冬妮娅   周泽楷进入国旗班后一个月,便成为了正选人员,出现在了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上。   我原本因为自己矮小的个子而自卑过很久,但这时却反而成了优势。借着个子矮、位置前,我可以清楚完整地看见领操台旁的国旗班男生。那天周泽楷穿上了一身白色军礼服,站在一群高大挺拔的男生里,却也是最独一无二的那一个。他站在国旗的一角,离五星最近的地方。神情有些茫然。那天早上他为我拎萨克斯箱子的时候,我曾问过他,是不是昨天没睡好。他轻声嗯了一句,没说为什么。   进行曲响起,他举起国旗,踏着正步走向升旗台。一举一动都有板有眼,好像真的成为了一名挺拔的军人。   他们在旗台边停住脚步。他不负责升旗,只是看着两名同伴利落地将国旗挂好。国歌在广播里响起,他敬了一个标标准准的少先队队礼。   我知道我不应该在升旗时摇头晃脑地到处乱看,但那一天我还是没控制住自己,眼神只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正是早晨八点,阳光正好,他英姿挺拔,正是少年的模样。   ——我的男人。   这个念头骄傲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望着他的身影,有些吃吃地笑了。当国歌放完,我竟还愣了几秒忘记收回手。   在那一刻我决定要把他写进我的小说里。   班级里写小说的风气是郑希声先带出来的。那阵子他看了些书,大受启发,遂斥巨资(20元)买了一本16开胶套笔记本开始写小说。他要写小说,但却没什么起名的水平,于是干脆把自己和同学现成的名字拿来直接安在了人物的头上。因为有了自己的出场,一时间,郑希声的小说倒也算在同班同学之间广为流传。   那时我正紧锣密鼓地跟着林卿和周泽楷的书单看书,自然对郑希声胡闹着写的小说兴致缺缺。只是在听说和我同名的人物出场的那一天才拿过本子看了一眼——只是一个勇士组团打怪的故事而已,我是他们某个副本任务里的主角,和主角团中的一员周泽楷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   之前班级里有不少女生因为周泽楷在小说里,所以都试图贿赂郑希声把自己安排成周泽楷在小说里的官配。然而用郑希声自己的话来说,他一直都坚定不移地奉行一个作者应该有的操守,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决不能因为一己私利而篡改剧情。   ——虽然小说里的主角郑希声的官配林卿,他们还结婚了……咳咳。   所以,虽然郑希声小说里的女性角色众多,但是能和周泽楷扯上一二点关系的,倒也只有我一个。他得意洋洋地告诉了我这件事,并且问我是不是应该对他有点感激。我骂他放屁,直接把笔记本扔他脸上。那天我便决定自己写一本小说,主角是我和周泽楷,反派是郑希声和林卿。   我并没有像郑希声一样大张旗鼓地去买豪华的笔记本,我并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够坚持下去,于是只是从书柜里拿了一本再普通不过的绿皮练习簿,像对待练习册一样在左右两边都用铅笔划了线,一笔一划认真得像在练习硬笔书法。   我可不像郑希声那么张扬地直接把人名拿过来使用,但却也并没有自己原创。前一阵子林卿正在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于是周泽楷和我也都在看。林卿没读几天便在网上抱怨说这本书不好看不读了,于是周泽楷也将这本书弃之一边,但我倒是抱着挑战的心把这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世界名著给啃完了。小说前期有一个惹人喜爱的女性角色名为冬妮娅,但我偏偏不喜欢她。当我阅读的时候,每每看到这位明媚灿烂的小资产阶级小姐,我脑海中自动代入的却是林卿的形象,以至于我在该为他们的爱情而感动时并不感动,在该为他们的分别悲伤时并不悲伤,甚至内心还隐隐有了一丝喜悦。我那时总想着,周泽楷和林卿约莫也像保尔和冬妮娅一样,只不过是年少时代一闪而过的灿烂的流星,而保尔——周泽楷,总会认清自己的道路,然后来到我的身边。   于是在我的第一篇小说里,周泽楷名为保尔,我叫达雅,林卿叫做冬妮娅。至于郑希声?我管他是死是活。   小说并不算长,只是我借用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为背景,在保尔死后,以保尔妻子达雅的口吻回忆了保尔的过去——他和冬妮娅的分离,和丽达的告别,和达雅自己的相知相恋。   我本来并不想把这篇故事交给任何人看的,只是没想到某一天周一我错把这本本子当成绿皮封面的随笔本交了上去,却正合了语文老师的胃口。她把我叫去办公室,推荐我把这篇文章改一改参加某个服装品牌赞助的征文比赛。反正那时作业少,天天闲着没啥事,我便照做了。倒没想到最后真的拿了个二等奖,印在了某份中学生报上。   我原本虽语文成绩不错,但从没想过自己还有写作方面的才能。细细回忆起来,我的文章得到别人的欣赏和肯定,这倒还是有生之年头一遭。几年后,我代表高中参加了市作协的一个青少年小说比赛,侥幸进了六强,颁奖典礼后有一位记者举着话筒要采访我。我记得她问:“程老师,请问您是因为什么而开始写作的呢?”   这是我第一次被人称作老师,刚满十七岁的我忍不住羞红了脸。我左顾而右盼,半晌才憋出了一句:“因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最后这篇刊登出来的报道狠狠地夸奖了我从小就热爱阅读、积累广泛。   他们懂个屁啊。   在我们的这个小初中,拿了市奖也是值得升旗仪式上通报表扬的事。八年级第一学期的周一,当主持人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报出我的名字和所获奖项时,真是我初中时代的一个高光时刻。我一边享受着这种被瞩目的快乐,一边将视线瞟向远处的周泽楷。他站在升旗台边,不知道望着哪里,眼神有些涣散。不知道究竟有没有在听。我顿时像被甩下了银色顶峰,变得有些失落了。   那天回到教室,郑希声哗啦一声从台板里抽出一份中学生报,朝我扬了扬:“学委!你的情书登报了!”   “滚蛋吧你,什么情书啊,这叫读后感!”我不屑地冲他翻了个白眼。   “哪儿可能啊,我觉得这就是你给你旁边的那位写的情书。”郑希声朝我旁边空空如也的座位努努嘴,咧开嘴嘿嘿地笑了。   “你看没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啊,就在这里瞎说。”我心虚地红了脸,佯装生气地对郑希声说。   “看过啊 ,”郑希声却难得地收敛起了笑容,正色道,“我也跟着林大队长一起看书的。”   他话音落下,我却愣在了原地。   其实我本来隐隐便有些预感,总觉得郑希声对待那位林卿大队长颇有些特殊。林卿空间里的动态周泽楷并不会每条都点赞,基本不会留言;但是郑希声却每条都点赞加留言,从来不愿意错过任何一条最新动态。有时我点进林卿的空间,总能看到她和郑希声一长串的插科打诨。每当版聊即将中断的时候,郑希声总能适时地抛出新的话题将对话延续下去。   看郑希声的小说时,我也见他的女主角名为林卿。我当时便有了些许猜测,但又不敢贸然定论——万一他和林卿只不过是很好的朋友,郑希声只是拿她开涮着玩玩呢?   直到那天,他才承认,我才确信——他是真喜欢她。   漂亮的冬妮娅,果然人人都喜欢。我不屑地从鼻子底下发出了一声冷哼。   “学委,干脆我俩组个团,”郑希声将报纸叠起,朝我笑得露出了一口白牙,“叫‘失恋阵线联盟’怎么样?”   我和郑希声的失恋阵线联盟,便是从那天开始建立的。 作者有话要说:  恒源祥,羊羊羊。   ☆、人为什么总在仰望   那段时间,郑希声忙着写小说,我忙着改小说,周泽楷也很忙,但并不是忙着看小说。我见他每天都无精打采,一下课便趴在桌子上倒头就睡。有些担心,但也不好询问。后来班主任趁眼保健操时间走到我们桌边询问周泽楷,我才知道原来他这些天晚上都在熬夜看比赛。   班主任闻言,立刻让他下课后去办公室一趟,估计周泽楷又免不了一顿苦口婆心的劝导。我趁着老师转身写板书的时候,悄悄戳了戳周泽楷的手臂,问他:“什么比赛,这么好看?”   周泽楷倒没有因为我打搅他上课而生气,他转过头来,对上我的眼睛,很认真地回答:“荣耀。”   我以前只知道荣耀是周泽楷喜欢的一个游戏,并没有去了解太多。那天下课后我翻出手机一查,才知道,这一年,荣耀有了职业联赛。   我们班本来玩游戏的男生不多,玩荣耀的更少。但是正因为这职业联赛的推广,班级里陆陆续续也开始有了玩家。郑希声原本不玩游戏,但这阵子却也开始看起了比赛,偶尔会和周泽楷聊上两句。我偷偷问过他为什么,郑希声白了我一眼后说:“你懂啥?这叫了解敌情。”   “是是是,我不懂。”我不屑地撇撇嘴,不再理他。林卿又不喜欢荣耀,我都快搞不清郑希声他究竟是暗恋林卿还是暗恋周泽楷了。   周泽楷比较看好嘉世战队,郑希声却是排名接近垫底的诛仙战队。周泽楷曾经皱着眉头问过郑希声,郑希声得意洋洋地表示:“你懂啥,这在我们小说里叫做‘欲扬先抑’!”   不过郑希声最终没有等到诛仙的崛起,它早早地就被打败了。   总决赛那天,正好是我们期末考试结束返校领成绩和暑假作业的那一天。领试卷、各科老师分析试卷布置各科作业、班主任进教室布置作业并进行假期安全教育。正巧我们班主任发小的儿子之前几天失足掉进河浜里溺亡了,班主任便就安全问题展开喋喋不休了一个多小时。眼见着门外走廊里一阵又一阵乒铃乓啷、喧哗吵闹的声响,我们却还得在教室里岿然不动。当时饥肠辘辘的我已经有些坐不住了,而我身边的周泽楷更是颇为焦躁。我知道这个时候,嘉世对皇风的总决赛已经开始了。   好容易等班主任结了话头,周泽楷嚯地站了起来开始收拾书包。周泽楷台板里的东西本来就不多,他一股脑儿全部塞进了包里。然而越是心急,手上的动作便越是混乱。他刚塞进包里的东西又被挤了出来,他有些发急,脸涨得通红。这可是我第一次见到周泽楷如此手足无措的模样。   “泽楷别急,过来过来。”倒是郑希声,他转过身来招呼周泽楷过去。我这才发现,郑希声不知何时已经用自己的3G流量开了荣耀的直播。周泽楷闻声,立刻一个箭步上前坐到了他的身边。而我也索性不走了,搬了自己的椅子便坐到郑希声身边,好奇地凑上去看究竟是什么比赛能让周泽楷如痴如迷。   手机里乒铃乓啷的声响陆陆续续引来了两三名男生,他们倒也饶有兴致地陪着我们看了会儿直播。等到劳动委员和值日生收拾好了教室把我们赶出去,我们还坐在楼梯口的长椅上看着这小小屏幕里的殊死搏斗。   我没玩过荣耀,所以看得也是一头雾水,只知道屏幕上是一片令人眼花缭乱的色彩,几个男生嘴里念念有词的术语倒是一点也听不懂。   在保洁大爷把我们赶出学校以前,这场惊心动魄的比赛终于落下了帷幕。周泽楷看好的嘉世队赢了,我忍不住欢呼了起来。周泽楷很高兴,我也很高兴。周泽楷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好看的眼睛里盛满了笑意和一点点的新奇。   郑希声支持的诛仙队早就已经被扔到了九霄云外,但大大咧咧的他却也很高兴,一把勾住周泽楷的脖子,朝我和另外两个看比赛的男生说:“嘉世赢了比赛,今天我们高兴,要不要去龙之梦吃顿好的?”   还没等我和周泽楷来得及作出反应,另外两个男生也兴致高涨地应和了起来。我和周泽楷相视一笑。于是,明明是与我们混不相干的一场比赛,我们却为此大张旗鼓地去吃了一顿庆功宴。   我原以为郑希声所说的“大餐”只不过是麦当劳、肯德基之类的小打小闹,没想到他还真带我们进了一家海底捞。   每次去海底捞我都忍不住想去自助台那里拿许多免费的水果小吃,尽显小市民本色。但今天碍于周泽楷在场,我不得不舍弃了我的自助台,一心一意地等着我面前咕嘟咕嘟冒着泡的小锅烧开。我和周泽楷都点了比较清淡的番茄汤火锅,而郑希声和另外两个男生则点了麻辣火锅。三只红油油的小锅杵在那里,怪吓人的。   等待火锅烧开的时候,几个男生嘴上却还是不停地讨论刚才的比赛。四个男生除去郑希声这个异类,有一个支持皇风,另外两个都支持嘉世。几个男生七嘴八舌地讨论着,叶秋和郭明宇是他们口中出现最频繁的两个名字。周泽楷虽没怎么参与讨论,但却始终神情专注地聆听着。   当我已经开始从锅里捞东西吃了,他们却还为了各自的战队而喋喋不休着。郑希声始终混在其中捣糨糊,我忽然听他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咱们市也可以有自己的战队啊!”   其他两个男生也安静了下来。   我知道这次总决赛的两支冠军队分别来自B市和H市,估计之后狂热的粉丝们免不了要去一趟那两个城市进行一番朝圣。让男生们有些扼腕的是,虽然这次职业比赛有多支队伍,但却并没有一支S市的本土队伍进入后期的比赛。   “等着吧,以后会有的。”那个支持嘉世的男生抓起筷子,夹了一块牛肉塞进自己嘴里,道,“我一定支持。”   “如果以后有,我一定要去看主场比赛。”那个支持皇风的男孩子也附和道。   “我也我也,我还要去当他们的工程师。”郑希声嬉皮笑脸地说。   周泽楷没发声,他默默地低头舀了一口汤。   然而我看见,他微微地扬起嘴角,笑了。这个笑容,比面对我的时候要温柔,比面对林卿的时候要灿烂——大概是,他面对自己的时候,才会露出的笑容吧。   后来,荣耀之后几年的职业比赛里倒也出现过了几支S市的本土战队,但实力却始终不过尔尔。然而我总是能回想起2016年的夏天,我和这群踌躇满志的少年在热气腾腾的海底捞里的这番对话,还有那个独一无二的笑容。我总觉得,有一个奇迹,正在等待萌芽。   吃完海底捞,他们才刚刚从方才的比赛里回过味来。那个支持皇风的男生忽然想起了我,便问:“程君霓也玩荣耀吗?”   “对对,我刚刚还想问来着,看这个的女生很少吧。”支持嘉世的男生也反应了过来。   “没玩,就看看。”我有些心虚,讪讪地回答道,忍不住又喝了一口柠檬水。   “很好玩的,你不试试吗?”   “我很猪队友的,怕坑别人。”我笑着推辞道,下意识地望向了周泽楷。他也正看着我,嘴角带点笑意。   “又没关系,学委这么聪明,多玩玩就会了。”郑希声看热闹不嫌事大地又来搅了搅浑水,“泽楷你说,你也希望学委能跟我们一起玩的对吧?”   “嗯。”第一次,周泽楷没有半分犹豫,认真地点了点头。   我惊异地抬起头看他。在我们头顶灯光的照耀下,他的眼中有星辰闪烁。   散席之前,男生们约好了今天晚上要去打副本,他们在便签纸上给我留了各自的账号名。回家后,我便去楼下全家买了张账号卡。给我结账的小哥看起来年纪不大,他眯起一双小小的眼睛笑着问我:“小姑娘也开始玩荣耀啦,还是因为男朋友去玩的?”   我向他打着哈哈,攥着账号卡回了家。网上一查才发现荣耀这款游戏居然还要特地安装登录器。为此我不得不寻了个由头,跑到隔壁去敲响了邻家哥哥的房门。邻家哥哥的电脑果然顺应潮流地安装了荣耀登录器,他见我揣着一张崭新的账号卡跑进门,神情也有点讶异。   插卡,为账号起名。由于荣耀开服已经到了第五区,我试了好几个名字系统才显示没有重复。进了系统,我循着男生们给我留的账号搜索了一番。没有找到周泽楷,其他人倒是顺利地加上了。当时只有郑希声在线,他很快回应了我的交友请求。   “落花时节不逢君——学委,您的名字好中二。”   “我不觉得给自己起名‘黄金甲2002’的人没我中二。”   “你加了他们俩了吗?”   “刚加,为什么我搜不到周泽楷?”   “人家早去神之领域了,在那儿等咱们呢。”   在郑希声的解释下,我才知道荣耀这款游戏的等级制度,顿时兴致缺了一大半。郑希声最后对我说:“学委,别气馁啊,跟着我们一起努力练级,总有一天我们能在神之领域和泽楷碰头的。”   “哦。”我兴致寥寥地回复他,随意地打了几个新手副本。新手副本并不难通过,但我越打越觉得兴味索然。一直在我身后踱来踱去的邻家哥哥也时不时发出一声咳嗽提醒我注意时间。也许我天生便不是这块料吧,这么想着,我便下了游戏。   临走之前,我看邻家哥哥将自己的账号卡插进登录器,回过头问我:“霓霓啊,游戏好玩伐?”   “不好玩。”我的回答干脆利落。这张新买来的卡便就此束之高阁。   我没想过要去什么神之领域找周泽楷,也并不能因为他而喜欢上这个游戏。万一我像个屠龙勇士,一往无前,终于冲破神之领域来到他身边——却又发现,他身边分明已经有了个林卿呢?   我所需要做的只是仰望,那就够了。   后来,当周泽楷作为荣耀职业选手出道后,我才遥远地想起了这张被搁置已久的账号卡。那天我从大学宿舍回家,翻箱倒柜,终于是在初中时一本日记的夹缝里找到了这张兀自崭新的卡。我下楼去了趟网吧,在满世界丁零当啷的厮杀声中第二次插入了这张账号卡。系统很快显示读取成功:欢迎回来,落花时节不逢君。   我操纵着穿着寒酸的角色,在荣耀世界里漫无目的地乱走。天是好天,却也是天凉好个秋的时节。满目的落叶与萧瑟,我不曾见到花落,也不曾遇见他。   这个无心一取的名字,这么看来,倒像是个恐怖的谶语了。      ☆、请回答2017   伴随着荣耀第二赛季一起开始的,还有我们的九年级。   九年级不比初中之前的无忧时光,即使是像郑希声这般顽劣的人,倒也乖乖地收了心开始学习。周泽楷虽然仍对荣耀充满了无穷的兴趣,但碍于家中强势的母亲,却也只能在学习的缝隙间偷玩那么一两把。   我圆满地结束了自己在学校管乐队的生涯,周泽楷每天早晨和傍晚也不再需要一直往国旗班那儿跑,不过我们一起回家的习惯倒是保留了下来。九年级有放学后的加课,下课往往要五点半朝后了。冬天天黑得早,往往出校门时便已是沉沉黑夜。我和周泽楷走过我们熟悉的道路——那家苟延残喘的风暴茶饮最终还是易主成为了一家COCO茶饮,瞬时又吸引了大批的年轻学生;裁缝店被改成了全家,巨大的落地窗前总是涌满了有说有笑的学生,罗森反而显得门可罗雀了;唯一不变的是始终冒着鱼腥味的菜市场。一路上周泽楷总是无言,总是我一个人在喋喋不休,但我好像已经习惯了他的沉默,反而以此为乐,总以为我讲什么他都会认真倾听。我和他在他家楼下挥手道别,然后再穿过羊肠小径重新走上回家的路。   显然,在遥远的第一女中的林卿也感受到了中考的压力。她空间的书单很少更新了,周泽楷台板里的书停留在了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这一本上。这是林卿留下的最后一点印记。林卿和她该死的书单不再那么频繁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了,以至于我都差点以为,她可以就这么干干净净地蒸发在我和周泽楷的时间和空间里。   我乐于把自己90分以上的试卷骄傲地递给周泽楷以供订正,我乐于一道一道题耐心地向周泽楷解答难懂的数学压轴题,我乐于和周泽楷分享我精心准备的笔记和考试要点。我当时总觉得自己在做些很浪漫的事,现在回想起来,倒也不过是一个优等生的痴心一片罢了。想要给周泽楷分享笔记的女生多得可以排满整个走廊,他选择我的笔记——也不过是因为坐得离我比较近罢了。我当时怎么就不明白。   总之那段时间我的生活质量还真是挺高,每天学校里都有这么一个巨大的盼头,连艰苦清冷的毕业班岁月都显得充满了温情。2017,每当我回想起这个年份,心中总是暖意。请回答,2017。   可能是受了好心情的影响,我一模二模都正常发挥进了年级前五。郑希声倒也算争气,赶在一模前总算把他中不溜秋的语文和英语搞了上来,每次倒也能考进年级前十,表现不错。各大高中推优名额发下来的时候,我们俩都顺利拿到了名额。我们不约而同地都选择了C区最好的市重点高中——光远中学。本来我妈妈觉得我的成绩不够稳,怕我失手,让我报本区分数稍低于光远中学的第一女中,但是被我拒绝了。我时常想,如果没有林卿的存在——那么,也许我确实会考虑这个更为稳妥保守的选择。然而,我不愿意,我不甘心。我偏要拿出自己全身上下最好的本事,我偏要盖过林卿一头。   好在,我妈妈的担心并没有成真:面试、笔试,一来二去,我倒也一帆风顺地赶在六月到来以前把高中给确定了下来。我和郑希声拿到了光远中学的提前录取,只需要中考考到普高分数线就可以成功进入光远中学了。   我和郑希声是在一次数学周测中途被叫出门通知了这个好消息的。我们很兴奋,班主任也很高兴。她大发慈悲,直接免去了我们俩这次的数学考试,还让我们用办公室的电话给家里报喜。我和郑希声在老师办公室左一个七大姑右一个八大姨地浪费着电话费,等到考试结束铃响才得意洋洋地回了教室。   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心情,快步走到周泽楷身边坐下。他刚交完试卷,桌面上还残留着橡皮擦留下的灰色橡皮屑。他刚将自己用完的草稿纸整整齐齐地折成了正方形,见我和郑希声回来了,抬起头,用疑惑的眼神望着我们,似乎也在好奇我们刚才的去向。   “我们进光远啦!”还没等我来得及宣布,郑希声先沉不住气地出了声。话音落下,我们的身后投来了无数道视线。一时之间,我们成为了整个班级的焦点。   我知道,班级里有羡慕的声音,但也有不满的。我记得刚入学时成绩最好的并不是我也不是郑希声,而是另外两个女生。但是这两名女生却在一二模考试的时候被理化拉了后腿,没能拿到推优名额。她们没有抬起头看我们,只是低头整理书本、抬头抄黑板边缘的备忘录,但是眼圈却微微红了。   等大家闹够了,我才在周泽楷身边坐定。他抄完了备忘录,已经准备理包回家了。刚才的欢乐莫名给了我一些勇气,我突然问他:“周泽楷,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   “……嗯?”周泽楷愣了愣,茫然地望着我。   “你现在有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呢?”我注视着他的眼睛,认认真真地问。   我想要他的祝福。哪怕是一句“恭喜”,也比一切的恭维都值得珍惜。我依然保持着我和他初见时那种优等生的骄矜,我想要被他认可,想要他承认:我真的是一个非常非常优秀的女生。非常优秀,比林卿还要优秀。优秀得多——你看,林卿都不一定拿得到光远的推优呢。我拿到了。   周泽楷低头沉默了很久。我不知道这种沉默是他的思索还是难堪。但是,最后,他还是慢慢地开口了。   他的视线从我手边的语文作业上移开,他注视着我的眼睛,不知是真情还是假意地对我说,一字一句地说——   “我觉得……与有荣焉。”   与有荣焉。   我们当天语文现代文阅读作业上的一个词语。   我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他说自己也为我感到荣幸,但我莫名又有些伤心。我确实得到了他的祝福——这不正是我想要的吗?可是我又隐隐有所期待,想要他说一些更特殊的话语。人啊,不都是如此贪心的吗?   “谢谢啦。”最后,我只是这么说。   一时间,我和郑希声两个人成了班级里最刺眼的人。当别人都在最后冲刺的时候,我却已经能和郑希声把酒言欢、一边喝着RIO一边分享着耳机看荣耀的直播了——郑希声每天早上都会带一瓶不同口味的RIO来学校,趁中午老师不在偷偷撬开瓶盖,往我的保温杯盖子里倒一杯,往自己的杯盖里倒一杯,周泽楷偶尔也会(被强迫)和我们一起喝一杯。我们拿着不同颜色的保温杯盖,“笃”地碰撞一声,各自一饮而尽。这一隅空气不畅的小教室,竟也被我们喝出了一种天大地广的豪情。   鉴于我们俩这种严重败坏班级学风的过分行为,午间休息和晚上加课考试时我们总是会被赶到楼梯口的长椅上玩手机。有时周泽楷学得熬不住了,也会从后门偷偷溜出来和我们喝杯RIO、看会儿比赛。   那一年,郑希声喜欢的诛仙战队已然战绩不佳,最终还被踢出了职业联赛;而周泽楷看好的嘉世依旧风头正盛。有一天郑希声无意中说到S市刚成立的一个俱乐部好像要办青训营了——当时周泽楷也在。   “你要去啊?”我朝郑希声翻了个白眼。   “我这臭水平当然不去,泽楷倒是可以关注一下。”郑希声说着,望了周泽楷一眼。周泽楷不响,只是笑笑。   我那时只当这是玩笑话,没想过有一天它会成真的。   那段时间,出于自己影响大家学习的愧疚,对于送上门来的同学录,我一律来者不拒,并且总是在留言区写一长段一长段的留言。我也从家楼下的文具店里买了同学录,12块粗制滥造的活页本封底印着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我拆开活页本,第一页便递给了坐在我身边的周泽楷。   当时周泽楷的透明桌垫下已经压了十几张待写的同学录了——多半来自本班和别班的女生。周泽楷拿到我的同学录后,也只是默默地将它塞进了桌垫下。我的那一页纸和别人的纸逼仄地挤在一起,我的一捧真心和别人的真心逼仄地挤在一起。我有些伤心。   我时常在担心,周泽楷会不会忘记这些同学录的主人是谁,会不会错把给我的留言写给了他人。   后来我才发现,我的这个担心实在是有些多余——我和别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我又不是林卿。   6月17日和18日是中考,但对于我和郑希声来说,这只是再普通不过的日子;我们即将迎来的,也是再普通不过的小测。周泽楷其实也不甚在意,他的成绩始终那么中不溜秋,他也没有抱太多太大的期望。   于是,我们这三个没有压力一身轻松的人在中考前一天愉快地决定考完最后一门就去看电影。郑希声用手机软件查了学校附近影院的排片,在《摩尔庄园》和《神奇女侠》里犹豫了一番(虽然是郑希声一个人的犹豫),我们买了《神奇女侠》的电影票。   电影很一般,仍然脱不了好莱坞大片的窠臼,不过因为主角变成了女性,倒让我有了一星半点的兴趣。   然而,我却并没能好好欣赏这部电影。   电影还未过半,坐在我和郑希声中间的周泽楷居然……睡着了。   他睡着也就睡着了,然而脑袋却往左一歪,靠在了郑希声的肩膀上。郑希声一惊,忙把他往右一推。周泽楷的肩膀便落到了我的肩膀上。   我惊愕地转过头,正好迎上了郑希声不怀好意的视线。   “我×,郑希声!你不要脸!”   “Good chance, good chance!”郑希声却对我嬉皮笑脸。   我愤愤地转过头去,却并没有推开周泽楷。我真是比郑希声还不要脸。   这突如其来的重量长久地搁在我的肩上,也搁在我的心头。我的肩膀有些酸痛,然而胸腔里的一颗心,却是不住地怦怦直跳。他鼻梁上的3D眼镜歪了,我扭过身子,小心翼翼地替他摘了下来。他的睫毛很长,睡颜安静如孩童。我心里有雪在慢慢地飘。   电影落幕,郑希声摘了3D眼镜,猛地把周泽楷又往我这里推了一把,周泽楷直接扑进了我的怀里。他触电般地惊醒过来,看看我,又看看郑希声,一时之间,有些不知所措。   “抱、抱歉……”   “没事没事,”郑希声一把勾住周泽楷的脖子,把他从我的怀里拉了出来,朝我笑笑,“有人爽到了哦。”   “……神经病。”我朝他翻了个白眼。   我们走出电影院,周泽楷挠着头颇为不好意思地对我们说,他昨天忍不住看了眼荣耀的比赛,睡眠不足,就有点困。我和郑希声相视一笑,毕竟是周泽楷。   暮色四合,远方的天空沾染了点点的墨色。不饿,但是却舍不得就此道别。于是在郑希声的提议下,我们过了个马路去电影院对面的百盛吃满记甜品。我点了碗生磨芝麻糊汤丸,洁白的汤丸掉落在黑亮的芝麻糊里,竟让我想到了《老残游记》里那段“那双眼睛,如白水银里头养着两丸黑水银”,虽然颜色正好一反,倒也挺有趣的。   “学委,给我吃一口。”郑希声不等我同意,调羹却已经伸进了我的芝麻糊,还顺手舀走了我的一个汤丸。   我皱起眉头大声抗议,而换来的只有郑希声的嬉皮笑脸。他舔了舔嘴角沾的芝麻糊,一把勾住了周泽楷的脖子:“泽楷要不要也来蹭一口?”   周泽楷有些困扰地笑一笑,轻声道:“不用了……”   我狠狠地瞪了郑希声一眼,一言不发地往自己嘴里舀了几口芝麻糊。心里苦苦涩涩的,竟翻涌起了点失望的情绪。但我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失望,这会让我自己觉得自己很廉价、很轻贱。   “话说回来,学委你以前是不是管乐队的啊?”   面对郑希声突如其来的提问,我抬起头,给他翻了一个大白眼:“您终于知道了?”   周泽楷闻言,低下头轻轻笑了一声。光是这声轻笑就足以让我琢磨回味一整晚了。   “我都还没看过你的表演呢,去年12月的五十周年校庆你也没上台。”   “九年级都要退管乐队的,我也很想上台啊,但没办法。”这倒是句实话。我一直为自己没能在周泽楷面前吹奏过萨克斯而感到遗憾。   郑希声的眼睛忽然亮了亮,他拍了拍周泽楷的肩膀,说:“哎要不这样,我们互赠毕业礼物吧!让学委给我们录一段她的萨克斯,我们送她礼物!”   “好啊。”周泽楷没有犹豫,干脆地点了点头。   我抬眼看他,那时的他还是十五岁少年的模样。黑色的头发因为方才的小憩而显得有些凌乱,双眼微红,嘴角边带了一点点没擦干净的黑糯米——   并不是后来呈现在所有人眼前的,那个十全十美、光鲜亮丽的枪王周泽楷。   但我却以为,在那一刻,在那一天,这个不完美的小小少年,他是属于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中考前拿了推优后在班级里逍遥度日的人实在是太欠扁了。 要不是我也是其中之一,我绝对会把他们揍一顿。   ☆、今宵别梦寒   当天晚上,我便翻出了我那沉睡了一年的萨克斯,重新上油,更换哨片,依言给郑希声和周泽楷录音。   我当晚就录好了给郑希声的音频。他喜欢周杰伦,指名要我给他吹一段当时大热的《告白气球》。我毫不费力地在百度上找到了《告白气球》的萨克斯谱,稍练两遍,便把录音文件给他传了过去。中间似乎有几处小错,不过他应该听不出来,倒无所谓了。   但对于周泽楷,我却不愿意如此随便。   我没有对周泽楷抱有太多浪漫的想象。我知道奇迹不会发生,我不会幻想一个在中考前还挂心荣耀比赛的少年能够超常发挥和我一样考进光远中学。我知道他一定会离我而去,而这将是我和他的道别。   多可笑啊,在社交通讯已然如此发达的今天,我却在那一个晚上,感到了一种与君诀别的忧愁。   我打开了通讯工具,我和他的聊天记录只有寥寥几页,也不过是某日的作业、某张试卷的某道题。我知道,如果我像对待郑希声一样,草草将录好的音频拉进这个对话框,不消多时,也许因为软件重装,也许因为更换手机,这份沉甸甸的心意将会支离破碎,化为毫无用处的数据尘埃。他不会想起我,更不会知道我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会他奏响这一曲离歌的。   我不愿如此。   周泽楷一直没有收到我的录音。然而,在毕业典礼那天,我从书包里掏出了一盒包装好了的磁带,塞进了他的手里。   “你家里还有复读机吗?”   周泽楷微微一愣,垂下睫毛凝视着手中这被我拙劣包装起的礼物:“应该还有……”   “我录在了这盒磁带里,A面,别忘了听。”我垂下眼睛,红着脸说。   要找出这卷磁带,真费了我不少的工夫。我跑了几家实体店,逛了几家网店,空白磁带却都没有库存。于是我只能自己找一卷磁带重新灌录。我分明记得在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我们的牛津英语教材还会附赠一两盒磁带的,后来才慢慢变成了光碟。我翻箱倒柜,终于是在书柜的最底层找回了一卷印着牛津英语一年级上学期封面的磁带。我用抽屉里多年不用的步步高复读机反反复复灌了几次录音,总算是录好了。但是,因为这是由英语教学磁带重新灌录的,所以我还得消去那些多余的声音。   我不知道如何高效而简单地消去那些声音,便只能与它干耗。我按下录音的红色按钮,长时间地保持着缄默。五分钟的录音,五十五分钟的沉默。我又将磁带翻到B面,再一次沉默地录制了五十九分钟。   ——当然,在B面的最后一分钟,我终于是按捺不住,发出了些许声响。   先是我粗重的呼吸声,然后是一声轻微的笑,接着,我发出了声音。   “泽楷。”   我大着胆子这么叫道。泽楷,明明是郑希声轻而易举能说出口的称谓,我却要花去自己所有的勇气。   又是几秒钟的沉默,然后,我慢慢地、吞吞吐吐地、游移不定地,又一次开了口。   “我、喜、欢、你。”   复读机咔哒一声,录制完成。   我将这首曲子,连带着那最后一分钟的爱情小心放好,一并交于他的手中。   虽然他是永远不会听到那句话的。我知道的,我早就知道了啊。   看着他低头将包装得大红大粉的磁带盒装进了包里,我微微笑起来,眼里闪着点泪。   “你知道我录了什么曲子吗?”我忽然问他。   他一愣,摇了摇头。   我的笑意更深一些:“《送别》。”   在这初夏充满汗臭味的教室里,聒噪的风扇在我们头顶乏味地旋转。一切都恍如初见。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周泽楷和郑希声也如约送了我礼物作为交换。周泽楷送给我的是嘉世战队的队徽钥匙圈——可能因为我一直跟他统一战线地看好嘉世吧,所以他还误以为我是嘉世的粉丝了。   真是一点也不了解我。   然而我却还是将那枚枫叶形状的钥匙圈小心地收好。后来,它一直都是我高中宿舍钥匙圈。我每天上学、放学,都将它揣在口袋里。枫叶在我的口袋里叮叮当当,我的心也随之飞扬。   ——这是后话了。   毕业典礼那一天,我也才从同班同学口中知道,周泽楷给我的同学录——那句我推敲、揣摩了整整一个月的祝福,真的只是一句毫无意义的祝福。他祝苦追他四年的女生说事事顺心,对一起打荣耀、称兄道弟的朋友说学习顺利,留给我的也不过是一句字体细瘦的“祝事事顺心,学习顺利。”   连我的名字,程君霓,都不曾写上。   好像是批量生产的劣质商品一样。   我真想问问他,他会这么对待林卿吗?   他在小学同学录上,给林卿的留言,难道也是“事事顺心,学习顺利”?   在回家的地铁上,我坐在最边缘的位置上,看着摇晃的车厢,面无表情的乘客,想起了这件事,周泽楷那鲜活的身影忽然在我眼前变得透明,渐行渐远。我低下头,哭了起来。   我和周泽楷就再也没联系过了。   不是失去了联系方式,只是找不到联系的由头。我时常会花上一整天的时间对着周泽楷空空如也的朋友圈和空间发呆,偶尔也会去看看林卿的空间——她又开始看书了,周泽楷又给她点了几个赞,郑希声又给她点了很多个赞。   我也试图在朋友圈和空间里绞尽脑汁地编着一个个有趣的段子,耍宝一样地为自己编织着人设。我今天看了什么书,我自己做了一顿晚餐,我又去了哪里做志愿者……我总想着,我不贪心,我只想要周泽楷给我点一个赞,一个也好,哪怕一个也能让我高兴一整天。   可是他从来都不会。我只能徒劳地对着他留下的访客记录自顾自高兴。我真可怜。   我并不主动去联系周泽楷,最多不过是在每年的11月24日这天给他发一句“生日快乐”,得到一句凉薄的“谢谢”作为回复。我总是会拖到24日的最后一个小时才发祝福。我真的忍不住想要提醒他:我只比他小一天,我是11月25日生日——马上就要到我的生日了。   可是,他从来都想不起来。那句“谢谢”之后,永远又是整整一年的沉默。   直到后来林卿终于对外关闭了空间,直到后来我从郑希声那里听说周泽楷已经不用以前的社交账号了,直到我给他发送的生日祝福再也得不到回复,直到有那么一年我的祝福因为不是对方好友而被拒收,直到时间风干一切我与周泽楷再无关系——   我却始终没有得到他哪怕一次的回眸。   刚才趁林卿排队的时候,我忍不住还是问了周泽楷一个我耿耿于怀了很多年的问题——他为什么会删了我的好友。他沉默着思索半晌,然后缓慢地回答我:“太久没登……被删号了。”   我扬了扬嘴角。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我会想笑,但是我在心里却哭了起来。   我曾经在多少个白天夜晚凝视守候着的账号,原来早就已经被它的主人遗忘,扔进了时间的废纸堆。   我真傻。   “搜嘎……”我喃喃自语道,移开了视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用日语回答他。可能在我眼里,这句来自异邦的话语更带了些娱乐与戏谑,“原来如此”和“这样啊”都实在是显得太落寞了。   他抬起头,怔怔地看了我很久。   我并没有再问他要他现在的联系方式。我不会和他联系的。即使互相重新加回了好友,他会留给我的也只是反复的空自等待与期盼。我受够了。   我和周泽楷共处的几年大概便是如此。从未有过什么惊天动地,于我而言与他有关的最惊心动魄的回忆也不过是那个他为我拎起萨克斯的清晨、那靠在我肩膀上睡着的七十分钟、那为他录制的别有用心的两个小时。更多的不过是散落在平平无奇的岁月里的点点滴滴——要用力想,是想不起什么的。但是回忆起的感觉,却总是让眼泪簌簌落下的温暖。   我其实是没什么资格指责郑希声的三心二意的,我后来当然也喜欢过别人。我喜欢过高一时的班长,他有大大的眼睛和圆圆的脑袋;我喜欢过高三时来演讲的P大学长,他和我们说起的未名湖畔曾让我心念一动;我喜欢过大学时同班的台湾男生,我曾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路过光华楼,秋季的风吹拂起我的白裙。   可是他们谁都比不上周泽楷。   大学一年级结束的那一天,我在寝室楼下推开了那个台湾男生送上的吻。他睖睁在原地,没有恼,却是懵。   “我们不合适。”我握紧了手中已经凉掉的奶茶,咬咬嘴唇,狠心说道。   “怎么会?”他的眼神黯了,颇为受伤地问。   “我们离得太远了。我……我想找本地的男朋友。”   呸。   不是的。   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   初见惊鸿,只不过是因为举手投足间和故人的一点相似。然而毅然离去,却又是源于除却那一点点相似之外全部的不同。   我很快地喜欢上那些人,又很快地将他们遗忘。不知为何,我总是反复失望,我总是反复将面前的人推开。周泽楷像是从我生命中死去了,却又活进了我的记忆里。我总是要从记忆的湖水中捞起他,将他和身边眼前的人反复比对。多么不公平的比较啊,谁能胜过一个回忆里的人呢?回忆里的周泽楷不曾让我失望,那么他就永远不会让我失望。时光总是会不断地为他加上美丽的滤镜,他在我心中只会愈发美好。   而且,世界上哪里还有一个十三岁的程君霓,会为了一个男生平淡无奇的好意而激动万分;又哪里还有一个十四岁的程君霓,会为了一个男生每天绕一条长长的远路回家;又哪里还有一个十五岁的程君霓,会为了她喜欢的男生而甘愿忍受两个小时的孤独与沉默,只为了那一句微不足道的“我喜欢你”呢?   那些曾经让我热泪盈眶的感动,不过是自我感动。只是长大以后,我却连自我都无法感动。 作者有话要说:  祝大家情人节快乐…… 个大头鬼!!!!! FFFFFFFF!!!!!   ☆、爱如捕风   我是高中二年级时遇见了一个机会进入作协的。那是我写小说的第四年。   从初二那篇文章得奖发表后,我也偶尔会信笔写一两句零碎的小故事。进入高中后,我才开始正儿八经地在网上写起了小说。小说很平凡,不过是虚构的校园,虚构的爱情,真实的我,真实的遗憾。我总尝试着将我未尽的愿望在他人的故事里得以补全,这时我才发现了小说的妙处——补偿。那些我所失去的,却都能在我编织的故事里得到补偿。   周泽楷偶尔会走进我的文章,更多的时候不在。以他为第二主角的那篇小说,我整整写了两年。   我的文章并不讨喜,但我是写给自己看的。   高二时我在学校食堂门口看见了一个高中生创意小说比赛。我原来只当这是一个普通的作文比赛,但却被“创意小说”四个字惹了注意。那个周六,没有向语文老师报备,没有告诉郑希声以外的任何人,我拎着手提电脑进了那个比赛的考场。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轮,那么多轮的比拼,我竟都幸运地挺到了最后。最后一轮考试的题目是《隐秘的绳扣》,我又到写了周泽楷。我在文章里说,Z君在我心中留下了一个隐秘的绳扣。我解不开,谁也无法解开。从此以后,我的世界里只剩下对他的等待。   那是我唯一一篇写到周泽楷的赛场小说,也是我七轮比赛中评分最低的一篇小说。   在点评时,一位白发苍苍、头衔颇长的中文系老教授说起了我。在他的点评下,我才知道,我说故事的能力实是中庸,然而让我得以继续留在这个战场上的,却是我深厚的阅读功底。   “看这个小女孩的文章,一看就知道读过很多书。”   点评结束后,一位记者找到了我,问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写作的。我一时赧然,最终嗫嚅着说,因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有些讽刺。那些年对于周泽楷的思慕,与林卿这个陌生人暗中的角力,竟然造就了一个博见广识的小说作者程君霓。   我为学校挣来了这个作协的大奖,却也没有得到太大的表彰。有着近百年光辉历史的光远中学哪里像我那寒酸简陋的初中,会因为一个市级的小奖而欢呼雀跃。它只是淡淡地伫立在那里,不言也不语。我只不过是在年级组办公室里得到了语文老师的一两句称赞。我记得她将奖状递还给我,笑着问:“你以后想不想考中文系啊?”   “想。”我点点头。其实我也没那么想,只不过她问了,我便应和一声。   那时我没什么梦想,别人说要考F大J大,我便也跟着吆喝了一嗓子,我要进F大中文系。慢慢地倒也真成了自己的梦想。   可惜我高考那几天状态不对,没发挥好,比正常水平少了十几分,生生地丢了中文系。   我其实原本并没有对中文系有那么大的执念的。但是,我没得到,于是我便又想要了,非常想要。   不光是林卿,连郑希声也问过我,中文系和历史系有啥大区别?该没钱途的都没钱途,该穷三代的文史还是穷三代。   我很认真地回答他,有区别。区别就跟周泽楷和世界上其他男人的区别一样。   ——我原本并没有那么想要得到,但是正因为得不到,我便不甘心,我便想要。   这是我的写作生涯到了第七年时才醒悟过来的一个再简明不过的道理。   后来的周泽楷出道荣耀联盟,声名鹊起,认识他、爱慕他的人越来越多,我却再也不在小说里写到周泽楷了。第七轮比赛的教训太过惨痛,我也不是很愿意再回想起他了。后来的我只是给别人写小说——别人乐意看的小说,与我无关的小说。   有一次杂志约稿,编辑共约了两份,但最终因版面有限,只上了我的那篇。我看见另一位被约稿的作者——一个资历稍浅于我的学弟在朋友圈转发了我的那篇文章,评论道:“呵,反正我用真心写出来的都只能被你们当成垃圾,我再也不用真心写文了。”   真年轻。   现在谁还会拿真心写小说?   我无意写那种让读者看得摸不着头脑的高深小说,也无意于挖心剖肺地将我自己横陈于读者面前。前者是让我厌恶,后者却让我……害怕。   然而,去年年初,我重新在大学校园里见到了当年那位评价我的中文系老教授。他一眼就认出了我,乐呵呵地对我说:“我看过你最近写的文章,你也慢慢地开始会写小说了。”   我红着脸感谢了他。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做会写小说。   在告别之前,他建议我:“你现在可以试试写你自己的故事了。”说完,他朝我微笑。那个微笑印在我的脑海里,宛如解开了一个隐秘的绳扣。   那天之后,我便写出了那篇《时间的女儿》。   我本来有自己的笔名,但是这一次,我决定在刊印时使用我的本名——君霓。因为这篇小说很自私,它不是写给全世界所有的读者的——它只是写给周泽楷和程君霓两个人的。我心目中的读者,只有周泽楷一人。我总还是抱有着最后一丝隐隐的希望——周泽楷若是某天与我写的文章相遇,他会第一眼就认出我。   以往每写完一篇小说,我最期待的便是小说之后的后记。然而因为被收录进了短篇小说集,这篇文章并没有给我留下写后记的机会,我倒也觉得没有必要。   ——这整整一篇小说便是我的后记。   拨开时光的重重雾霭,我重新审视端详这个少年,却在时间背后找回、厘清了我自己。   这么多年,我所等待的、我所挂怀的、我所念念不忘耿耿于怀的,哪里是那个消失在过去的日子里的周泽楷。   ——是曾经的我自己啊。   “你们等会儿准备去哪儿?”捧着奶茶往前走时,我问周泽楷和林卿。   “本来我们还想再在附近逛逛,不过看这雨大了,就只能先回家了。”林卿露出了颇为遗憾的表情。   “乘2号线去中山公园?”我忍不住问。   “是乘2号线,不过我们今天要去我家,在淞虹路那里。”林卿笑着回答。   跟我的家是同一站。原来我和林卿住得这么近,我这么多年却都不曾遇见过她。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你呢?”林卿问。   我微微扬起嘴角:“我下午约了人。看时间,差不多她也快到了,我该去找她了。”   林卿点点头,轻易地相信了我的谎言。她有些愧疚地挠挠头,看看我,又看看周泽楷:“不好意思呀,本来想让你们叙个旧的。没想到还误了你的时间……”   “没事,没事。”我笑得更深了一些,“我很高兴。真的。”   在他们离开前,我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从包里翻出了刚才拆开的那本短篇集。我从口袋里掏出记号笔,递给周泽楷:“刚才我都忘了,周队,给我签个名呗。”   周泽楷歪过头,像是颇为不解:“签名?”   林卿也好奇地探上脑袋,好奇地打量着我这本大红封面的书:“《捕风》……这是什么书呀?”   “这是……”我微微一顿,抬起头对上了林卿好奇的眼睛。   我笑了。   “这是我表妹喜欢的作家的短篇集。我刚给她买来,准备当她下个月生日礼物。她很喜欢轮回的,所以我想请你在这本书上给她签个名。她一定会很高兴。”   “好的。”周泽楷答应了我的请求。他接过我递去的书,翻到扉页,认真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要写话吗?”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那浅浅的一眼却莫名带了点寻味,让我心惊。   “要。”我重重地点头,“别又是‘学习顺利,事事顺心’啊。”我有些尖酸地提醒他。   他低下头,笔尖在纸上发出了刷刷的声响。写完后,他将这本书递还给了我。   “谢谢你的签名,还有你的奶茶。”   “哎呀君君你不要谢他,他有钱得很呢,以后尽管敲他竹杠好了呀。”林卿勾着他的胳膊,打趣道。周泽楷有些害羞地低下了头。   我抿嘴微笑:“也谢谢你,林卿。”   我和他们挥手道别,背对背离开。他们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路的转角后,我才停住脚步,恍然如梦地回味着刚才发生的一切。   我打开了手中的短篇集,翻到扉页。刚才还没等墨干便急匆匆地合上了书,现在记号笔的黑墨已经印到了左边的一页。黑色的密密麻麻的墨点,像是一群小小的蚂蚁,有些令人发憷。可是我却已经无心去理睬。   我只是伫立在原地,静静地捧着手中的这本书,凝视着他留下的话语。   从我方才认出林卿开始,那一包含在我眼眶中的热泪终于被戳破,簌簌地打落在他墨痕未干的字迹上,那个字迹飞扬的“周泽楷”,也慢慢地被泪水所洇开了。   他的字迹又变了,终于是变得飘逸和飞扬,就像爷爷那样。   “程君霓:对不起。——周泽楷”   ……   这么多年了,我终于得到了一句他独家赏赐给我的话语。   ——哪怕在那之后便是一切的终结。   原来他知道。   原来他一直知道。   原来他一直都知道。   我曾经带着不解,问过责编,为什么我们的短篇集要叫《捕风》。她笑着回答我:“这取的是‘爱如捕风’之意。”   ——“我见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因而,这本短篇集里整整九个故事,说来说去,都是求不得的捕风之爱。   我抬起头,隔着朦胧泪眼,我仿佛能看见,周泽楷的身影终于是在过去流逝的日子里彻底消失不见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花落时分,唯梦闲人不梦君。   我已是闲人。我从来都只是闲人。   我为他奏的这曲《送别》,竟漫长得贯穿了我整个的青春。   周泽楷只是拂过我生命的一缕微风,而我却想抓住他。   然而最后我才发现,我所抓住的,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最后的最后,我忽然想起,在《暗恋桃花源》的最后,已是暮年的云之凡对江滨柳说:   “不能再等了。再等,就要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引用自《传道书》第1章45节。 2、最后一句话,云之凡对江滨柳的原句应该是:“后来,我大哥对我说:不能再等了。再等,就要老啦。” 新春快乐,狗年大吉!终于完成了在大年初一放结局的夙愿(x) 之后还有两篇番外,会在一周内陆续放出,尽情期待x   ☆、周泽楷番外:片羽吉光   周泽楷记忆中的程君霓正是介于女孩和少女之间的年纪,像那个年纪所有的启中女孩一样穿着麻袋一般大红大粉的校服,朴素的脸上不施粉黛,老实巴交地将长发一把束起,只露出一个光洁的额头。   回忆太过渺远,而离别又是如此轻盈。这张面孔实在是过于稀松平常,若不是用力去想,只怕很容易就要被忘记了。   周泽楷也是颇费了些力气才想起她的。   周泽楷性子虽内向平静,但却也自认是个认死理的人。凡人凡事,一眼认准,便再难改变。对于荣耀是如此,对于林卿亦是如此。在这两者之外,纵使生活如何繁花似锦,落在周泽楷的眼中,倒也都成为了并不相干的闲人闲事。   程君霓自始至终便只是这样的一位闲人。   周泽楷再次看到程君霓时,距离他最后一次见到她已经过去了五六年。他起初只是觉得这个张脸庞看着眼熟,似曾相识,仔细一想,那个特定的人才迟迟缓缓地带着回忆在脑海中浮现。周泽楷记得他们曾是几年同桌,一起看过几场荣耀比赛,一起吃过几顿饭。她成绩不错,周泽楷经常向她借作业参考订正。   ——这便是他所能记起的,全部的前缘。   周泽楷只记得程君霓语文成绩确实不错,但倒也忘了她语文作文写得如何。因此,当他通过郑希声的朋友圈看到程君霓已经成为一名青年作家的消息时,还是会感到,惊讶。   虽然周泽楷的朋友圈和他本人一样缄默寡言,但平日里他人的动态他倒也会关注一二。郑希声是他九年的校友,何况他对林卿那点昭然若揭的心思周泽楷又怎么会不知道,对于郑希声的关注比起常人自然又多了几分。这一天,郑希声转载了一篇文学杂志公众号推出的专题访谈。对象是一个青年作家,名字由三个文艺好看的字堆砌而成。周泽楷不认识这位作家,但却在点开访谈的一瞬间从照片上认出了她。   程君霓化了点妆,但无论是眼角眉梢都只是淡淡的一抹,周泽楷还是通过那张圆圆的带笑的脸颊认出了她。周泽楷拇指缓缓下移,S市生人,00后领军作家,果然是她。周泽楷虽然一时半会儿想不清晰她的名字,但却真真切切地记起了这个人。   访谈里不吝笔墨地对程君霓进行吹捧与褒奖,但在被夸张的字里行间,倒也看得出当年的些许影子。程君霓很喜欢谈起初中,但她口中与她笔下的初中时代却着实让周泽楷觉得陌生——那些真的是他们所一同见证的时光吗?周泽楷想不起来了。也许是他忘了,也许是他当时便根本没用心去记得。   她说她以前是管乐队的声部首席,噢,好像有管乐队这么回事,但声部首席是谁周泽楷倒真没印象;她说她那时成绩不错,中考前拿了推优顺风顺水地进了全区全市赫赫有名的光远中学,周泽楷隐约记得班里有推优这么件事,但具体是谁拿到了推优,他早就忘了;她说她初中时便喜欢跟同学比赛着一起看书,初二时还因为一篇读后感而拿了第一个作文比赛的奖项,甚至还在全校面前得到了表扬——唔,周泽楷不记得了,完完全全不记得有这件事了。   周泽楷看着这满满当当的一篇访谈,却只是像隔岸看着一个朦胧的陌生人。   在访谈文末附上了程君霓最新作品的一篇试阅,叫《时间的女儿》,被收录在了一本即将出版的小说集里。   这篇小说,以这么一句话作为开场——   “我遇见他时,他正是介于男孩和少年之间的年纪,像那个年纪所有的X中男生一样穿着麻袋一般大红大粉的校服,却和他们都不一样。”   周泽楷颤了颤睫毛。程君霓,那个束着干净利落马尾的女孩,便这般湿漉漉地从记忆的湖泊中起身,回到了他的面前逡巡。   十三四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在启中这个不大不小的校园里,周泽楷曾是许多少女心中的白月光与朱砂痣。他能和程君霓成为三年同桌,又有几番颇为私人的交情往来,本来就是基于一个前提——她不喜欢他。   在其他女孩因为爱美而开始留起刘海、处心积虑地将大红大粉的校服穿出花样来的时候,程君霓却还是和小学生并无两样,老老实实地束着马尾,露出大大的额头,明显比身材大一号的校服里又塞了许多的衣服。   程君霓坐在周泽楷的身边,总是喜欢将大大小小的教科书、作业本和试卷垒成耸立的一叠高塔。平时温温和和的一个小姑娘,只有坐在书桌前时,却是具有凌厉的攻击性的。周泽楷曾用单词手册上的一个词语形容林卿——ambitious;但对于程君霓,这种攻击性却更为浮于表面,非得用aggressive才足以形容。   周泽楷喜欢借她的作业参考,她总能在各种科目夺得高分,而她的试卷又总是那样干净整洁,连红笔标上的批注都清晰明了,好像是为了展示给谁看而精细雕刻的艺术品。   在周泽楷的心中,程君霓便是这样一个形象。没有性别,性格模糊,但却潜意识让人觉得可依靠、可信赖,像一个全能的超人。周泽楷心中对她总是有几分敬佩和几分感激的。   程君霓还会萨克斯。每周都有一两天,周泽楷会撞见程君霓拎着萨克斯箱上六楼管乐房训练。程君霓个子很矮,大概连一米六还没有长到,手中的萨克斯箱却不小。程君霓歪斜过身子,吃力地拎着萨克斯,踩着碎步一路从走廊上走过去。有一次,周泽楷见程君霓和两个高年级的男生擦肩而过,那两个顽劣的男生并不上前相帮,却还对她指指点点:“你看那个女人走路的样子呀!搞笑伐?”接踵而至的便是哄堂的大笑。程君霓的动作顿了顿,显然是听见了这句奚落,但她却也没有委屈地停下脚步与之辩论。周泽楷心下有气,他相信程君霓心底的怨愤更甚于自己。但无论是周泽楷还是程君霓都知道:那是差班的男生,以后都要进职校的,道不同不相为谋,没有必要和他们计较一两句言语上的得失。   但是周泽楷却将这一幕记进了心里——全能超人程君霓歪斜着身子远去的背影,落在他眼中,竟然也单薄得仿佛一张纸片。   次周周一,周泽楷难得地起了个早。走到校门口,正巧撞见提着萨克斯箱的程君霓。从那天以后,每周一为程君霓提箱上六楼,倒也成了一个不成文的惯例。周泽楷没有想太多,他只是举手之劳,用以回馈程君霓一直以来作业上的相帮。若是换作郑希声或者别的什么人遇到如此的困境,周泽楷倒也都愿意伸手帮助。程君霓并没有太过特殊——她一点都不特殊。   箱子确实很沉,倒也难为程君霓了。   她提着箱子的模样在周泽楷看来不搞笑,一点都不搞笑。   但是他真的没有想到程君霓将这件事往心里去了。   周泽楷拉到文章的最后一行,这只是文章的试阅,呈现的内容不足十分之一,但却已足以勾起过往岁月中他那点与程君霓有关的稀薄的回忆。字里行间,满满的,都是他所不曾了解和他所辜负的深情。情深至此,倒有些让人心惊。   这篇文章还未出版,网上找不到全稿,倒是收录了这篇文章的短篇集的出版社看着十分眼熟。周泽楷看了一眼自己的通讯录,果不其然,自己确实因为工作原因和这个出版社的责任编辑有过一二往来。他打开对方的对话框,犹疑颇久,终于是慢吞吞地打下了一句询问。   周泽楷几乎从不主动联系荣耀以外的人员,这番收到周泽楷的询问,那位责任编辑也是真真正正受宠若惊。她很快帮周泽楷联络打点好了一切,那本短篇集的样书明天就会通过顺丰发到轮回俱乐部。   第二天周泽楷一早到俱乐部就收到了快递,大红色喜气洋洋的封面上,细宋体写就的“捕风”二字倒显得过于细瘦了。周泽楷拆了包装,翻到目录,第五篇,《时间的女儿》。周泽楷有些讶异的是,在这本书里,程君霓并没有用她的笔名。   ——而是“君霓”。他熟悉的名字。   哦对对,没错——她是该叫君霓。那么她姓什么呢?周泽楷虚起了眼睛——李?叶?陈?……还是别的什么?……他真的一时半会儿记不起来了。   周泽楷按着目录的指引,找到了这篇文章,沉下心来,将自己的思绪浸于玲珑的文字间。该有多久没有认真读一本书了?三年四年,还是五年六年?周泽楷闭上眼睛,鼻尖仿佛还能闻到社区图书馆里那萦绕不去的书墨香气。   周泽楷当然记得林卿的书单,他怎么可能忘记?   这么多年,小心翼翼地窥探,如履薄冰地联络,这些温柔而又易碎的情感,周泽楷比什么人都要明白。他读林卿读过的书,想要从那流传百年的墨迹中发现林卿。他知道郑希声一直都在做和自己一样的傻事,却不知程君霓竟也是另一个傻气的周泽楷。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周泽楷轻轻地翻过一页,纸质很脆,发出的哗啦一声却让他听得心生怀念。他从程君霓的文字里看见了勃朗特姐妹,看见了福克纳,看见了毛姆,看见了福楼拜和川端康成,看见了司汤达和托尔斯泰,他看见了他们一同走过、读过的一整个大千世界。   在文章中,富有经验的中文系教授赞赏女主角读书颇多,而女主只是微笑,并不言语。她心里的惊涛骇浪,浮于表面时,却也只是淡淡的一圈涟漪。   “我读的哪里是这个世界,而只是他啊。”   可是,程君霓真的不明白吗?   周泽楷读的何尝又是自己——而是林卿啊。   周泽楷小区对面的建筑物拆了建、建了拆,终于在前几年响应市政府的号召,拆了个干干净净。现在周泽楷从窗口望出去,街对面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谁还曾经记得这里曾经留下的少年和少女的足迹呢?   程君霓记忆中那股鱼腥气,可能从此以后也只能在记忆中找回了。   初中那两三年一同回家的时光,周泽楷努力地回忆,找寻到的也不过是寥寥的碎片。回忆太过稀松平常而又了无趣味,在和程君霓同行的路上说过什么、发生过什么,再怎么惊心动魄的事对于周泽楷而言倒也深刻不过与林卿对坐时那一两分钟的沉默。确实便是这么残酷,周泽楷不愿承认,但也无意否认。   再翻过一页,剩下的页数越来越少了。周泽楷心中忽然纠缠起了一些不舍的情绪,他也有点看不懂自己了。   程君霓写到了荣耀。周泽楷几乎都要忘记陪自己看第一届荣耀总决赛的人是谁了。被程君霓这么一提,倒模模糊糊想起了几张脸庞——郑希声、程君霓、王歆章,还有曹雨轩吧。郑希声他是还记得的,也记得他不按常理出牌地喜欢诛仙战队。王歆章和曹雨轩谁支持嘉世、谁支持皇风?他真的记不起来了。程君霓原来并不喜欢荣耀,他还只当她跟自己一样喜欢嘉世呢。   那个S市本土战队的约定周泽楷倒记得,这也是他留下的为数不多的和程君霓共同的回忆了。   程君霓自然没有来神之领域找过他,郑希声也没有。王歆章和曹雨轩倒还和他打过几盘,水平不太行,后来学业渐渐忙了,倒也断了联系。王歆章究竟有没有支持轮回,曹雨轩究竟有没有来看过轮回的主场比赛——这些细枝末节的故事,周泽楷也永远不得而知了。   他们,以及他们所说过的话语、他们所行过的岁月,最后都化为过往回忆中的尘埃,被风轻轻一吹,便消失不见了。   书看到只剩两三页的时候,有队员来找他。周泽楷不得已,只能搁置下书,走了过去。这一去,倒也是花了大半天。等周泽楷回到休息室,已是斜阳在天,该回家了。   “哟,小周在看什么书啊?”和他一起回到休息室的江波涛一眼便看见了周泽楷遗落在沙发上的短篇集,好奇地探上头来张望。   周泽楷垂下眼睛,颇有些害羞地合上了书。   “嗯……认识的人写的……”   “噢噢,这样啊。”江波涛倒也没有追究,笑了起来,“能写书,真厉害啊。”   等江波涛从休息室离开了,周泽楷才回过神来,有些发愣地重新打开了手中的书。   ——程君霓这十年和这几万字的深情,最后回到周泽楷的口中,也只落得一个“认识的人”的评价。   于心何忍。   周泽楷见所剩页数不多,决定看完这篇文章才离开轮回俱乐部。他借着窗外泛着暖黄色泽的光线,又一次静静地将思绪沉入回忆之中。   那张同学录。   那首《送别》。   那盘磁带。   以及——在那一切终结后的一句话。   翻到最后一页,整整一页只有一句话,剩下的,便是满页触目惊心的空白。周泽楷读罢,抬起头来,望向远处。触目所及,高楼林立,这黄昏便要被送走了。接踵而至的,便是滚滚浓夜。   周泽楷回到家中,潦草地和父母打了个招呼,便将自己关进了房间。他从橱柜的最底层开始,慢慢地找,慢慢地摸索,终于是在最里层找到了那盘积灰的复读机和放于其中的磁带。周泽楷小心地拂去复读机上的尘埃,连上电源,竟还能用。他按下倒退,很快便倒到了底。停止,播放,微微的缄默,然后便是悠扬的曲声。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一曲终了,回归静默,周泽楷却不曾按下中止。   他在等。   磁带默默地转动,连同着周泽楷的心跳。   他明明可以按下快进,或是拿出磁带手动调整——可是他不愿。他愿意就像程君霓当初那样,一点点地沉默,一点点地等待。   磁带滚到了底,A面结束。他打开复读机,翻面,B面又开始了静默。   他静静地注视着磁带的滚动。时间仿佛静止,或是直接已经不存在了。周泽楷的房间像是被包裹起来,来到了没有时间、没有空间、没有任何维度的一个异世。   他只剩下自己。   复读机内终于是有了一两声骚动,周泽楷回过了神来。   几声粗重的呼吸,一声轻微的笑。多年前的程君霓在磁带里重新活了过来。   “泽楷。”   “嗯。”   明明知道那只是没有生命的录音,周泽楷却还是下意识地回应。他低下头,忍不住扬起嘴角哂笑自己的愚蠢。   “我。   “喜。   “欢。   “你。”   一字一顿,认认真真,没有半点的伪装。   少女说完这四个字,像是用光了自己所有的勇气,她掩着嘴,笑得越来越灿烂,也越来越悲伤。   咔哒一声,B面转到了尽头。   周泽楷抬起头,透过复读机玻璃上的倒影,他看见了二十一岁的自己。眼神疲倦,带了些迷惘,带了些困惑。而更多的,却是——   不忍。   他低下头,摸出手机。几十条来信提示,有一半来自林卿。周泽楷拨通了林卿的电话。   “……卿卿。”   “泽楷?”   林卿那令人愉快的声线在电话那头响起。她没有心急火燎地担忧,也没有怒发冲冠地质问。   回答她的,只是周泽楷漫长的沉默。   “怎么了?不开心吗?”   “……嗯。”   他垂下了头,夹紧了手机——仿佛通过这个动作,就能抱紧电话那头的林卿似的。   “……不开心。   “……我好像做错了事情。”   “这样哦,”林卿在电话那头微笑起来,她柔下了声线,对周泽楷说,“——那么,就去道歉吧。好好说声‘对不起’,人家一定会原谅你的。”   周泽楷闭上眼睛,眼眶有些泛热。   “…………嗯。”   重新睁开眼时,墨色已染大地。   后来,周泽楷没有想到自己会在淮海中路重遇程君霓。他其实在看到她的第一眼便认出了她,但脱口而出的名字,却只是“君霓”。   眼前年轻女子的眼神黯了黯,苦笑着提醒:“程君霓。”   “嗯……程君霓,我记得。”他垂下了眼睛。   她以为他忘了,其实他还记得。   她以为他不知道,其实他什么都清楚。   所以当最后,他见程君霓从包里掏出那本《捕风》,又带着小心翼翼的眼神编织着谎言乞求自己签名留言的时候,他的内心会如此剧烈地翻滚起歉疚和不忍。   他垂首写好,递给程君霓。她眼中亮晶晶的,盈满希冀的光,一时之间,恍若少女。   在和程君霓告别以后,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很久以前的一件事,已经几乎被他忘怀的一件事。   初二寒假团日小队活动结束后,大家嚷嚷着要一起去唱KTV。那天郑希声在,程君霓也在。她穿了一件很长的白色羽绒服,里面是粉红色的羊绒衫和红色的鸭绒马甲——周泽楷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于程君霓那天形象的记忆,竟会如此清晰。   郑希声带着大大小小五六个人走进了龙之梦对面的好乐迪订了个中包。那还真是个淳朴的年代,一群未成年人大摇大摆地闯进KTV,竟也没有人出面阻拦。   郑希声和同组的王歆章是两个不折不扣的麦霸,他们俩你一首周杰伦我一首五月天你来我往地唱着歌,而其他人只是自顾自地低头玩手机。周泽楷无意间一抬头,撞见了程君霓的视线。她朝他颇为不好意思地一笑。   大概是终于唱累了,郑希声不管不顾地将话筒往程君霓手里一塞,一屁股坐到了周泽楷的身边。程君霓无奈地瞪了郑希声一眼,却也没有转让话筒。她安静地在点歌台边鼓捣几下,便也唱了起来。终于多了一首除周杰伦和五月天以外的歌手的歌。程君霓的歌声比想象中要好听,很温柔,一点也不像她在书桌前的那般凌厉而好斗。   “泽楷,听说你前两天把初三的那个学姐拒绝了?”郑希声为程君霓喝了两声彩后,忽然转过头问周泽楷。   这突如其来的问话让周泽楷睖睁半晌,他木木地点了点头:“嗯……拒绝掉了……”   “你还真是狠啊,居然直接拒绝,一点情面都不留。那个学姐还蛮卡哇伊的嘞。”郑希声嬉皮笑脸地调侃他。   周泽楷垂下眼睑,然后轻声回答:“不喜欢……就不要给希望了。”   ——否则,她会更伤心的。   “你说什么?我没听见?”程君霓正唱到高潮部分,郑希声不得不扬了声线,大声询问。下一秒便结结实实地挨了程君霓头顶的一记毛栗子。   “……没什么。”周泽楷移开了视线,将注意力放回程君霓和她的歌。   原来她喜欢王力宏啊——周泽楷当时这么想。   他当时只是这么想。   “你不知道我为什么离开你,我坚持不能说放任你哭泣。   “你的泪滴像倾盆大雨,碎了满地,在心里清晰。   “你不知道我为什么狠下心,盘旋在你看不见那高空里。   “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在周泽楷最初看到的那个访谈里,主持人忽然问程君霓,为何要将新作《时间的女儿》里的男主角命名为“片羽”。   程君霓名字后跟了一个括号里的“笑”字,她笑了。   “这个名字来自成语‘吉光片羽’,比喻残存的珍贵文物,我将它引申为残存的美好而珍贵的回忆。   “虽然在故事的最终,男主角都不知道女主角的心意……但是,无论如何,那段与他同行的路,那段有他的四年时光,都将会是女主角——‘我’心中最珍贵而美好的回忆。就像我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所写的那样——   “不管未来会发生什么,他始终是我生命中的片羽吉光。”   周泽楷的眼前又浮现出那介于女孩和少女之间的程君霓的身影了。她带着朴素而又年轻的笑容,马尾干净利落,神情温柔小心,怀着满腔的深情、满眼的希冀,一次次地逡巡于周泽楷的眼底,像要寻回她失落已久的真相。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引用自卞之琳《断章》 2.歌词来自王力宏《你不知道的事》   ☆、郑希声番外:奇妙能力歌   程君霓贪小便宜买了一千元出头的日本来回机票,等和航空公司确认后才发现回程是深夜,着陆机场还在浦东。正一筹莫展的时候,郑希声倒大包大揽地接下了护送程君霓回家这个活。那会儿他刚考好驾照,正趁着热乎劲拿着他爸的车全S市乱开,自然傻得乐意接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   程君霓拖着行李背着包拖拖拉拉地从到达口出来的时候,一眼便看见了混在接机人中的郑希声。他也正煞有介事地举着一块牌子,上面工工整整地用记号笔写着程君霓的笔名。程君霓拖着箱子走到他身边,抬腿就想给他一脚。   “哦哟这不是程君霓程老师嘛!”郑希声敏锐地躲开了她的攻击,嬉皮笑脸地在她面前晃着牌子,“我可是您的头号大粉丝哦!”   “晓得唻,奥斯卡影帝!”程君霓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你帮我从日本带了什么好东西啊?”郑希声一边踩着离合器,一边开小差回头问程君霓。程君霓正坐在后座兴致勃勃地拆着免税袋,闻言便从鼓鼓囊囊的袋子里掏出一个粉色的盒子扔给了郑希声。   “这啥么子啊?”   “眼药水,别太感动啊。”   “噢哟喂,千里送鹅毛。”   “哟嚯,你这洋盘懂啥么子?这可是参天玫瑰,网红款眼药水,‘眼药水中的爱马仕’!84块一瓶唻,你不要还给我。”   “哦哟,爱马仕,好牌子。我替我全家谢谢您,我以后一定每天滴三次。”   “去去去,这又不是给你的,给你女朋友带的。就你这破眼睛,随便滴滴狮王得了。”说着,程君霓又朝郑希声扔过去个绿色的盒子。   “啥女朋友啊,”郑希声这回倒是稳稳地抓住了程君霓扔来的盒子,抓住后直接往口袋里一塞,“你在日本的时候就分了。”   程君霓一愣。   “……你帮帮忙好伐,我才去了七天!”   “够唻,分个手还要多久?”郑希声转过身,重新转着方向盘稳了稳位置,“这下好唻,我又可以去喜欢林卿了。”   “晚了,”程君霓撇撇嘴,往后一靠,“人家都是已婚妇女了。”她忽然笑得有些刻薄。   郑希声觉得自己怎么说也算得上一个成功人士——一科不挂地安然从S市的T大毕业后,他又顺便考去了B市的T大随便地读了个研,读完研回S市在工地混了几年,虽然经常被程君霓之流嘲讽为搬砖工泥瓦匠,但说出去也是个名正言顺的工程师。刚过而立之年,每个月收入税后过万,在工地上碰到别人还能被尊称一句“郑工”。天天吃香喝辣,活得可比程君霓那种靠天吃饭的青年作家有尊严多了。   郑希声很给爸妈长脸,老父亲老母亲走出去难免要说起他们的宝贝儿子象象吹嘘一番。只是虽然郑希声大大地满足了郑妈妈的虚荣心,但这始终悬而未决的婚姻问题却一直都是郑妈妈的心病。郑妈妈曾拐弯抹角地试探过郑希声,但却都被郑希声糊弄着敷衍过去了。   前一年,郑希声好不容易靠大学室友介绍认识了个小姑娘。小姑娘比郑希声小两岁,H师大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现在在S市幼儿园当老师。这说出去,怎么也算得上幼师界的精英。何况小姑娘还温温柔柔,说得一口嗲咪咪的S市话,郑妈妈是喜欢得不得了,一口一个“乖囡”,恨不得第二天就娶回家当儿媳妇。   “……然后嘞,你们哪能掰掉哒?”程君霓凑到郑希声耳边问。   “呃,她说我不够爱她。她还年轻,还想体验体验生活和爱情的丰富,不想这么早就踏进婚姻的坟墓。”   “哈哈哈哈哈哈哈!”   程君霓不给面子地大笑出声,郑希声回过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你笑啥?小心我直接把你扔路边啊。”   “别别别,象哥我错了。”程君霓缓过气来,“我只是在想,您的各任女朋友怎么老是用各种理由把你花式甩掉。”   郑希声沉默了一瞬,然后颇为沧桑地开口道:“可能,还是不应该在年轻时遇见太惊艳的人吧……”   程君霓愣了愣,忽然又从免税袋里随手掏出个东西扔向郑希声。   “矫情男人!”程君霓笑着骂。   “郑希声好像有奇妙的超能力。”   这句话是林卿十岁左右的时候说的,郑希声一直记得。   郑希声可从来都不把自己当回事。望子成龙的郑爸郑妈在郑希声刚会说话的时候就把他送去了幼儿英语班,结果偏偏学了个四不像,到了小学里语文和英语都差得惨不忍睹,倒是数学还能在小学阶段混个满分什么的,最后成绩加起来和周泽楷差不多,比林卿差很多。   然而没想到,郑希声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像是忽然大彻大悟地开窍了,语文和英语忽然便到了班级中上水平。这一下,地位倒是直逼稳居第一的林卿了。   这突如其来的竞争对手让林卿十分摸不着头脑,她盯着郑希声左看右看半晌,最后只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郑希声好像有奇妙的超能力啊。”   “……嗯。”当时站在林卿身边的周泽楷轻声地附和道,他的脸微微泛红,郑希声不懂他这个大男人究竟在害羞个屁啊。   “没错,我就是有超能力。”郑希声自信满满地宣称,感觉自己的鼻子都要长到天上去了。   郑希声记得那会儿他是有点儿喜欢林卿的——就是有点儿,一点点儿,没后来那么……深沉。他那时坐在林卿附近,老是喜欢搞这个有点趾高气昂的大队长——扯扯她辫子啦、放条虫子吓吓她啦,但他心底里对这位长得漂亮成绩又好的小姑娘还是尊重的。虽然郑希声总觉得那时林卿有点讨厌他……   在林卿那番话以后,郑希声就老觉得自己有超能力,老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班级里什么班长啦、中队委员啦、周泽楷啦都比不上他。他总觉得自己该是主角——自己生命的主角,整个世界的主角。他还给自己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头,“流星超人”。那时他用得最溜的英语单词就是“super”,他总觉得自己做什么事都很“super”,连他自己也可以是“superman”。   是主角就该有个小跟班男配角吧,也得有个红颜知己女主角吧,于是坐得离他最近的周泽楷和班里长得最漂亮的林卿就当之无愧地成为了这两个人选。在郑希声那时的想象中,他可是作为威风凛凛的超能力英雄,和周泽楷、林卿走过了无数的大山大海。   ——长大后的郑希声老是在想,等以后自己结婚生子了,一定得生他个二胎,还得告诉他的两个浑小子:独生子女可是很无聊的,老是自己和自己玩,一不小心就在家里得了妄想症。   他最喜欢想象的情节是整个故事的最高潮,他——赫赫有名的英雄流星超人,展开自己背后无形的翅膀,将林卿带到半空中,在猎猎舞动的风和全世界的注视和祝福下向林卿告白。   “只有风在欢舞,还有我作伴!”*   渐渐地,想象不再是想象,现实也不再像现实。他们合二为一了。郑希声有时像是喝醉了酒,看林卿的眼神都带了点酒酣的迷离。她是他的女主角——心底里有一个声音在告诉郑希声。郑希声看林卿的眼光都发生了变化,时常把人家小姑娘盯得浑身发毛。   那段时间,郑希声很高兴——真的,特别高兴。万物像忽然有了灵,与林卿有关的一切都显得那样生机勃勃。他爱这世界,以一颗救世英雄的心。   “我真是搞不懂,你这么多年对林卿这么痴心绝对究竟图个啥啊。”程君霓拆开了一包白色恋人,往自己嘴里塞了块后,又贴心地拆了包喂到郑希声的嘴里。   郑希声手里拿着方向盘,嘴却诚实地歪到一边吞下了白色恋人:“你搞不懂个屁,问问你的良心,它还记不记得周泽楷是谁?”   “不记得了!死了!”好恐怖的回答。郑希声也不知道死了的究竟是周泽楷还是程君霓的良心。   郑希声把嘴巴抿成一条线,沉默地过了一条隧道后,忽然开口道:“她漂亮。”   “比她漂亮的多得是,你上上上个女朋友就比林卿漂亮。”   “她脾气好。”   “比她脾气好的也多了去,不过我就没见过比你上个女朋友脾气更好的人了。”   “她聪明。”   “比她聪明的更多,你面前就有一个。”   “我去你姥姥个大西瓜。”   漂亮、聪明、脾气好,借口,这些他×的都是借口。   喜欢林卿这么多年图个啥?走心!不就是走心吗!   要是不图走心,周泽楷怎么不去喜欢程君霓?程君霓比林卿差在哪儿了?她是比林卿聪明,脾气也没差到哪儿去,长相……呃,长相是差了那么一丢丢,但是周泽楷自己都长那么好看了他还在意外貌吗?   在郑希声遥远的少年时代,郑妈妈就已经开始为郑希声的终身大事而操心了。郑希声从小到大遇见过那么多女生,能入郑妈妈眼的倒也只有两个——一个是林卿,另一个,嘿嘿,程君霓。   郑妈妈最满意的当然是林卿,小姑娘顶顶漂亮,家庭也好,郑妈妈和林妈妈关系可以算是颇为熟悉,家长会上经常勾着手聊聊各自的囡囡。然而美中不足的就是小姑娘做惯了领导,性格难免有点强势,咱们家象象到她那儿吃亏该怎么办呀?   郑妈妈第二满意的程君霓呢,小姑娘没那么漂亮,但倒也长得一张福相,蛮好的。家庭么……看程妈妈总是独来独往,冷漠来兮的,又长了副刁面孔,郑妈妈也摸不清她的底。不过最让郑妈妈满意的一点是这个小姑娘不是做领导的料,只会一个劲闷头自己努力,咱们象象那么精,吃不了她的亏。   后来郑妈妈知道林卿有男朋友了,男朋友还是自家儿子怎么都搞不过的周泽楷,倒也放弃了林卿这条路,转而专攻程君霓。在有自己正式的女朋友前,郑希声不知道听了自己妈妈多少次旁敲侧击的程君霓。难道在郑妈妈眼中,男女之间就不允许有纯洁的失恋阵线同盟之情了吗?   郑希声严正表示,就算彗星撞地球世界上只剩下程君霓这一个女人了,他也是不会喜欢程君霓的。他一定会抱着对林卿未尽的爱带着遗憾孤独终老。   为什么?   这不是废话嘛,因为不走心啊!   郑希声原本是真心拿周泽楷当哥们儿,真哥们儿,铁哥们儿,像哈利·波特和罗恩那样的。所以当郑希声发现周泽楷也喜欢林卿的时候,他是有一点点崩溃的。   那一年,网络上出现了一个骗人的网站:明面上是填写自己的名字和自己暗恋的人的名字测试姻缘,但实际上却是将填写的答案发送到特定的邮箱,回答者和自己暗恋的人也随之曝光于众。总之是一个损人利己的游戏,郑希声发给别人时也没指望过有人会上当。   ——谁想到,周泽楷,居然上套了!   郑希声凝视着屏幕上“周泽楷”和“林卿”并肩而立的名字,脑袋里先是“嗡”地一声,而后爆炸成了一片绚烂的烟花。   “周泽楷周泽楷周泽楷周泽楷周泽楷!”   盛怒之下,郑希声拼命敲打着键盘呼叫着周泽楷。   “?”周泽楷那边倒是淡然,只回了一个问号,便代表了千言万语。   “你喜欢林大队长?真的假的啊?”   “真的。”   周泽楷回复得很快,竟一点都不拖泥不带水。但郑希声没有放弃,又立刻打开了林卿的对话框。   “大队长大队长大队长大队长大队长!”   “干嘛啊!”   “我和周泽楷,你选一个!”   “周泽楷。”   “……你竟然都不带犹豫一下的吗!”   郑希声往后一靠,直接瘫作在了转椅上。   ——敢情他们两个是两情相悦啊!   “那……我算什么?”郑希声望着黑白闪烁的屏幕,喃喃自语道。   自己一直视作女主角的林卿原来一直都和自己视作罗恩的好哥们儿周泽楷两情相悦。郑希声忽然觉得讽刺,这倒还当真是一幕《哈利·波特》的情节。爱情是他们的,自己除了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什么都没有。   郑希声本来琢磨着小学毕业后能和林卿去同一所初中,谁知道林卿竟然拿了民乐特长生的名额进了第一女中。郑希声再怎么痴心一片总不至于改了性别跑去女中追随林卿吧,于是便也放弃了这个想法。他倒是顺利地拿到了学校的推优名额,但没想到周泽楷这个额头骨高的家伙居然靠摇号和自己进了一个初中,还进了同一个升学6班。郑希声愈发觉得周泽楷不像个人了——他是一个幽灵,一个诅咒,萦绕在自己的身边,要把自己所有的好运都吸走。   有那么一段时间,郑希声总是用恶毒狠绝的眼神注视着周泽楷。郑希声总想,如果视线可以杀人,那么周泽楷大抵是已经死了不知多少个轮回。偏偏他对此无知无觉,倒还一直把自己当成是相熟的好友。这反倒让郑希声自惭形秽了。   郑希声总想着能找个心悦周泽楷的女生撮合撮合,即使不能让林卿回心转意也得让周泽楷移情别恋。他拣选了很久,最终才锁定程君霓。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走心。她程君霓就是长了一张能和郑希声做朋友的脸,这又怪得了谁?   然而郑希声没有想到,没有人能让林卿回心转意,没有人能让周泽楷移情别恋。他们是魔鬼吗?年纪轻轻就开始至死不渝了吗?   郑希声不甘心,但他也不得不甘心。   后来郑希声开始写小说,他把自己小学时代那些英雄梦想都写进了小说里。对外他是宣称自己没有起名的才能,故而才使用了熟人的名字;但是只有他知道,这些屠龙救世的故事,都曾经真真切切地上演过——在他的想象中,在他的脑海里。   至少在那个地方,林卿是爱他的。   郑希声写完那一本也没再往下写了,梦做完了,一切都该醒了。他自己倒也没有想到,自己在班级里带起的这股小说浪潮,竟然阴差阳错真的铸就了程君霓这个青年作家——当然,这是后话了。   反正郑希声是从来不相信年轻人没心没肺非黑即白敢爱敢恨这种鬼话的——他很早就体会到了这种粘稠而油腻的感觉:你爱一个人也爱不干脆,恨一个人也恨不彻底。哪能办?一边爱一边恨着呗。无非是对林卿的爱比恨多一点点,对周泽楷的恨比爱多一点点。这多出的一点点又不至于影响他正常地和他们嬉笑打闹,反正他们也不会在意他在想些什么。   就是可怜了当年那满怀壮志与英雄梦的自己。   “老程啊。”   “做啥?”   “我问你个龌龊问题。”   “你平时就已经够龌龊了。”   “不不,这比我平时还龌龊,龌龊多了——”   “你他×的快问。”   “你有没有想过睡周泽楷?”   “……下流!”   “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   程君霓死不承认,那就是有。郑希声早就看穿了——呵,女人。   郑希声后来也有过几个正儿八经的女朋友,为爱鼓掌之类的事情也没少做,但是郑希声绝对是能对着皇天后土发誓:自己对于林卿,是一丝一毫的龌龊想法都不曾有过的。   在郑希声心中,有一条线是泾渭分明的:灵是灵,肉是肉。代表神性之灵与代表兽性之肉是无法辩证统一的。林卿便是神性,便是灵,是光是暖是人间的四月天。这么多年了,他对她唯一的非分之想也只不过是揽着她的腰跃于天际,向全世界发表爱的宣言。更进一步、更深一层的事,郑希声不敢想,也不愿去想。   在郑希声所遇见的芸芸众生之中,林卿都是不同的。她是超然于所有人之上的存在,高高在上,是个被虔诚地供奉的女神。她身上似是包容了郑希声童年时代所有关于爱与美的幻想,是郑希声对于无暇童年的一种按图索骥。   ——这种想法是不是非常弗洛伊德?   “我是从没想过要把林卿怎么样的。”郑希声一边转着方向盘,一边对程君霓说。   “我知道我知道,林卿是您的女神嘛。”程君霓的附和倒带了一些揶揄,让郑希声有点不舒服。   但是郑希声知道程君霓和林卿这种女人不是这样的,她们总是爱将灵和肉混淆在一起。她们爱一个人,便是爱他的身体、连同他的灵魂。她们不像郑希声,她们搞不清楚,便也永远无法理解林卿之地位于郑希声而言有多么特殊与重要。而且,女人决不会爱一个从心灵上便低贱于自己的男人。她们的爱总是要带有些崇拜的——就像程君霓和林卿那样崇拜着周泽楷。而崇拜着林卿的郑希声,从一开始,便已经注定了失败的结局。   “唉……女人都是傻不拉几的。”   “你才傻不拉几的呢。”程君霓反唇相讥。   在得知周泽楷和林卿领证结婚的那天,郑希声一时冲动坐了六个小时的高铁从B市回了S市。刚一落地,便拨通了程君霓的电话。   “老程啊,你有空伐?出来吃老酒伐?”   “郑希声,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他×的在B市,搞七捻三搞什么搞。”   “我回S市了呀,真的呀,不骗你的呀,你要不要喝酒啦?”   程君霓那边的声音冷了下来,她不再用方言和郑希声戏谑了。郑希声知道的,一旦从方言切换回了普通话,那便意味着一种情感上的疏远和疏离:“出什么事了?”   “林卿结婚了,”郑希声两手空空地挤过车站里闹哄哄的人群,声音莫名颤抖了起来——明明是早已经可以预见的结局啊,明明是他早就已经知道了啊……“和周泽楷。”   郑希声清晰地记得,那天大晚上十点,郑希声在外滩情人墙边见到了程君霓。程君霓都多大年纪的人了,那天却仍然素面朝天地出了门。感谢上帝,她终于不再扎她那乱糟糟的马尾了:她给她的头发烫了个卷儿,安分地耷拉在她的肩头。那天她穿了件浅灰色的羽绒服,踩着一双薄荷绿的NB运动鞋。   “哟呵,您老人家怎么还是一点女人味都没有,还没对象呢吧。”   “你小样别以为你在B市待了几年就真的会用京腔了,”程君霓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罐青岛扔给郑希声,“哪能想到约在这里啊,侬只乡下人!”   “侬也乡下人!”郑希声咔哒一下拧开啤酒罐,仰头一口豪饮。   他低下头,冲程君霓晃了晃手中已经空空如也的啤酒罐:“垃圾,还有伐?”   程君霓朝郑希声了然地笑:“就晓得侬小赤佬还要吃。”说罢,又从口袋里扔了一瓶给郑希声。   “痛快,爽气!今天杀杀搏搏吃一顿老酒!”   “就是啤酒呀,你杀杀搏搏个屁。”   但是郑希声是真没想到自己酒量那么好的一个人,那天居然喝啤酒也能醉成一滩烂泥。在断片前隐隐约约的记忆中,郑希声好像是和程君霓站在黄浦江边,望着对岸明灭的灯火,望着东方明珠金茂大厦金融中心,各种他叫得出叫不出名字的建筑物。他忽然感动了,他为这恢弘的建筑群,为这耀眼无朋的夜景,为黄浦江上呜呜驶过的一艘摆渡船——他骄傲!他自豪!他感同身受他壮志凌云他叹为观止他乘风破浪他眉飞色舞他望洋兴叹他放荡不羁他相见恨晚他浮生若梦他白驹过隙他鬼哭神嚎他心如刀绞!他对着万家灯火嚎啕大哭——   “周泽楷——!!!   “我!×!你!妈——!”   他的林卿,他的林姑娘林小姐林大队长,在今夜变成了周夫人周太太周泽楷的妻子。   他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林卿啊。   情深至此,梦碎至此,如何再爱?   如何再去深爱?!?   “老郑,我们这就回家了吗?”坐在后座的程君霓忽然问。   “否则嘞?你还想去外滩喝老酒?”郑希声好笑地问。   “去你的,上次差点被你搞得半条命没了。”程君霓瑟缩一下,干脆利落地拒绝了郑希声。   “那你问个屁。”   “我看新闻上说今晚有象限仪座流星雨。”   “哦?你想看?”郑希声回了个头,颇感兴趣地扬起嘴角,“哪儿比较合适?”   程君霓笑了,嘿嘿的,就像当初郑希声那般地笑着:“奉贤!”   “不远嘛。”郑希声伸手调了调高德地图,从反光镜里对着程君霓笑,“走着——”他用向大学室友学来的陕西话高喝一声,操纵着方向盘,忽然一个大转弯掉头,便朝着不同的方向疾驰而去。   郑希声忽然想起,在高考结束那年的夏天,他和程君霓曾经一起去佘山天文台看英仙座流星雨。漫天流光,程君霓扯着他的袖子叫他赶紧许愿。   郑希声对着那漫天坠落的星辰,一时之间看花了眼,也不知究竟哪颗灵验,便点头哈腰地一通乱拜——   “流星大老爷!我要上B市T大!”   ——结果零志愿愣生生差了1分,直接被一脚踢去了S市T大。   “流星大老爷!让我妈别再那么烦了!”   ——结果郑妈妈那几年正好赶上更年期,一年更比一年烦。   “流星大老爷!求求你了!这一次是真的!我想要林卿小女神!”   ……   当时的郑希声不知道,他这个流星超人对着天空中这颗那颗流星大喊以后会不会出现奇迹。   现在的他知道了。什么流星愿望,什么奇妙能力,都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谎言。   郑希声他都这么牛×了,却还是得不到林卿这个傻×。他的女主角一直都是主角,而他却从来都当不成那个女主角的盖世英雄。他一直傻傻地在台上从头站到了末尾,一直都是那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配角。   ——他也不过是芸芸众生。   ——他从来都只是芸芸众生。   “老郑,你想好一会儿要许什么愿没?”   “想好喽——”郑希声猛踩油门,一口气提上了五档,“流星大老爷,我求您让周泽楷和林卿百年好合花好月圆永结同心白头到老早生贵子,来他个恩恩爱爱直到永远!” 作者有话要说:  *引用自普希金《囚徒》 *一个彩蛋:(感谢@二夏君的人设图!) 代跋 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你一样回不来。 我已不会再对谁满怀期待。 我知道,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太多遗憾。 所以,你好,再见。 ——宋冬野《安河桥》 感谢阅读,下一篇文再见啦。 水翊汐 2018年1月20日17时16分 于S市